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3

463.在准备阐述新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揭秘启示录 #420

420.“我就看见一

420.“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表属灵的神性真理从天上流入存在于他们当中的教会,并审查和显示。“一个星”在此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因为它从属灵天堂落下(对此,参看387,388节);“地”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之人当中的教会(398节)。属灵的神性真理是指源于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聪明;由于如今这种聪明被称作信,这种爱被称作仁,所以“一个星”在此表示出于仁的信,确切地说,表示出于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单数形式的“星”(启示录2:28; 22:16)所表相同;因为复数形式的“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51节),正因这些认知才有了聪明。从下文明显可知,正是神性真理进行审查和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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