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329.“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表最后审判还要延迟片刻,直到那些因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照其圣言的真理生活而同样被恶者恨恶、遭到侮辱和排斥之人聚集起来。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可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具有同样的含义:
你的死人要活过来;住在尘埃里的,你要醒起、欢呼;我的百姓要来进入内室,关上你后面的门,隐藏片时,等到忿怒过去。因为,看哪,耶和华从祂的居所出来,要刑罚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她的血,不再掩盖被杀的人。(以赛亚书26:19-21)
但如前所述,该主题,以及其它具有类似性质的主题在第20章及以后的解读中(840-874节)有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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