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219.“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结合。“进去与他坐席”表示主与他结合,由于结合是相互的,所以经上也说“他与我”。“进去与他坐席”表示结合,这一点从主所设立的圣餐明显看出来。藉着圣餐,凡听见祂声音,就是相信圣言的人得主同在;而那些照圣言生活的人则与主结合;照圣言生活,就是行悔改的工并信主。之所以提到“坐席”和“主的晚餐”,是因为晚餐是在傍晚进行,而“傍晚”表示教会的末期;因此,主离开这个世界之时,就是教会的末期到来之时,于是主与门徒坐席,设立了晚餐的圣礼。“傍晚”表旧教会的末期,“早晨”表新教会的初期(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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