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123.“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表它不向任何人显现,因为它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不是被刻在他们的记忆中,而是被刻在他们的生命里(参看121, 122节)。凡唯独刻在生命里,而非记忆中的,不会向任何人显现,连他们自己也看不见。只是当听闻和阅读真理时,他们能发觉它是不是真的,以及什么是真的。因为其心智的内在甚至向主敞开,主就在他们里面,洞悉一切,故主也叫他们仿佛凭自己看见。不过,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知道,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看见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所有这一切,即“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是什么意思,其总的含义是:他们若阅读圣言,从中吸取教义真理,并靠近主,将会成为第三层天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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