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110.然而,他们当中那些能得救的人住在消磨的地方,这些人在那里陷入彻底的绝望。因为没有别的办法能制服并除去这类邪恶与虚假。当陷入绝望状态时,他们喊着说:我们是野兽,是可憎的,令人恨恶,因而受到诅咒。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们当中一些人甚至对着天堂叫嚷。不过,他们是值得原谅的,因为这是从绝望发出来的。主抑制他们的咒骂,因此,他们只能在一定限度内发泄出来。经历极端的痛苦后,这些人最终得救,因为他们的肉体部分差不多死去了。我还被告知,这些人活在世上时就信某个至高的造物主,无需任何中保;但得救后,被指教唯独主是神,救主和中保。我曾看见他们当中一些人在经历了极端的痛苦后被提入天堂;当他们在天堂被接纳时,我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一种如此温柔的喜悦,以致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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