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463.在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教义能得到适当阐述之前,有必要先阐明当今教会在其教义著作中关于这个主题教导了什么。若非如此,一个具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可能会认为,关于这个问题不值得写任何新东西。因为他可能会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否则,牧师为什么在讲道时教导说,人们应当信神,归依,照圣言的戒律生活,与肉体的欲望争战,使自己成为新生物呢?”等等。因此,他不能不在自己里面认为,如果在救赎的问题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么这一切都只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反对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把它逐出圣殿,这一点可从下面被称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福音派教会宣誓效忠这本书。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同样的教义,因而同样的信仰在改革宗,同样在整个基督教界,因而在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占上风,这一点从他们的教义书籍明显看出来。以下摘录取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
66.在澄清何谓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前,我必须让大家知道,先前的天不是指由那些自创世以来直至今日变成天使的人组成的天堂,因为这个天堂是坚固的,将永远长存。事实上,凡抵达天堂的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并且一旦被主接受,就没有人能从祂手中被夺走。相反,先前的天是指由那些没有成为天使,并且多半无法成为天使的人组成的“天堂”或集合体。
接下来我将说明他们是谁,是什么样子。这就是经上所说的已经过去的天。它之所以被称为天,即一个天堂,是因为其中的人都住在磐石和大山上的社群中,在高处享受他们在世上所享受的那种快乐,而不是享受属灵快乐。从尘世进入灵界的人,当住在高处并享受他们在世上所享受的那种快乐时,大多以为自己在天堂。这就是为何经上把它称作天,即一个天堂,不过是“过去的先前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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