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5.出于认识神而对神的承认是全部神学内容的精髓和灵魂,所以我必须先从神的一体性谈起。这一点将按下列顺序分为若干节予以阐述:
⑴在整个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教会从中提取的一切教义都教导:神只有一位。
⑵从神发出的一种普遍感觉被注入到人类灵魂中,即存在一位神,祂是一。
⑶因此,全世界但凡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民族没有不承认一位神和神是一的。
⑷至于这一位神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民族和人民持有不同观念,并仍继续持不同观念。
⑸若愿意,人类理性能通过世间的诸多现象发觉和确信存在一位神,祂是一。
⑹若神不是一位,整个宇宙无法被造并维持存在。
⑺凡不承认神者皆被逐出教会、受到诅咒。
⑻对承认数位神,而非一位神的人而言,教会根本无法被凝聚起来。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