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227.藉着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照亮理解力,因为此时,它就像一盏点亮的灯台。因此,人在其中所看到的事物比以前看到的更多,还能明白以前所不理解的东西。那些模糊和不一致的事物,他要么不看,忽略过去,要么看后把它们解释得合乎教义。基督教界的经验清楚表明,教义决定了当如何看待和解读圣言。所有改革宗教会都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圣言,并相应解读它。天主教徒同样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并解读它。甚至,犹太人也是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并解读它。因此,错误的教义会造成错误的观念,正确的教义会带来正确的观念。这些事实说明,正确的教义就像照亮黑暗的一盏明灯和指明方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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