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180.福音书(马太福音24章;马可福音13章;路加福音21章)描述了基督教会如何一步步堕落并败坏。那里所提到的“从世界的起头至今都没有的大灾难,将来也必没有”,和圣言中的许多其它经文一样,表示真理遭到虚假的攻击,直到未被歪曲和终结的真理荡然无存。这也是启示录中“行毁坏可憎的”和但以理书中“在飞鸟上必是个可憎者、荒凉者,直到所定的结局”所表示的。这样的事在上述启示录经文中也有所描述。这一刻已经到来,因为教会不承认三一神的一体性,及其一位格、一体性中的三一,而是将其分裂为三位格。结果,他们将教会建立在三神观念上,只在口头上承认一神。他们就这样与主分离,最终到了对其人性中的神性没有任何观念的地步。而事实上,父神自己就在这人性中。因此,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祂对腓力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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