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3

463.在准备阐述新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圣爱与圣智 #87

87.这太阳之所以在

87.这太阳之所以在天使眼前显得炽热,是因为爱与火互相对应;事实上,天使的眼睛看不见爱,只看得见与爱相对应的东西。因为天使和世人一样,也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正是他们的内在进行思考并变得智慧、意愿并热爱;正是他们的外在进行感觉、看见、说话和行动。他们的一切外在都是内在的对应;只是这些对应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此外,神性之爱被属灵生物感觉为火。正因如此,当“火”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表示爱。在以色列教会,“圣火”表示爱;也正因如此,在向神祷告时,他们常求“天上的火”,也就是神性之爱,点燃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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