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2

462.记事四:

462.记事四:
在灵界,我眺望海岸,看到一个壮观的港口。我过去往里一瞧,只见里面有大大小小的船只,载有各种货物。一些小男孩和小女孩正坐在船横板上,将货物分发给想要的人。他们说:“我们正在等那些可爱的海龟。它们很快就会从海中浮上来。”然后,我看见大大小小的海龟,它们的背壳和鳞片上还驼着幼龟,全都朝周边岛屿望去。父海龟有两个头,大的被象身体那样的外壳覆盖着,这使它们看上去很红润;而另一个小头是这类海龟通常有的那种。它们能将小头缩进前半身,还能将其插进大头,把它藏起来。不过,我一直盯着那个又大又红的头,发现它好像有一张人脸。它们正和坐在横板上的男孩女孩们聊天,还舔他们的手。而这些孩子则抚摸它们,给它们食物和美味,以及贵重物品,如做衣服的丝绸、做桌子的柏木,装饰用的紫色,上色用的朱红等。
看到这些事物,我很想知道它们代表什么,因为我知道,灵界中出现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代表属情感及其思维的属灵事物。于是,他们从天上与我对话,说:“你知道港口和船只,以及船上的男孩和女孩分别代表什么;只是你不知道这些海龟象征什么。海龟代表那里的神职人员,他们将信从仁及其善行当中完全分离出来,坚持认为它们显然不能结合;但圣灵会为了圣子的功义、通过对父神的信而进入人里面,净化他的内层,直到他自己的意愿;他们将这意愿想象成一个椭圆形的平面。当圣灵的运作靠近这个平面时,它会弯身向左旋转,根本不会触碰它。因此,这人本性的内层或上面部分是为了神,外层或下面部分是为了人。所以,人所做的一切,无论善恶,都不会显现在神面前。善事不会显现,因为这是邀功的事;恶事不会显现,因为它是恶的。这二者无论哪一个显现在神面前,都会毁了这个人。既然如此,只要在世人面前小心谨慎,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意愿、思维、谈论和行出任何事了。”
我询问他们是否还宣称人可以认为神并非全在和全知。我从天上被告知,这也是他们所允许的,因为对已获得信并由此洁净、称义的人而言,神不会注意他这一方的思维和意愿,他仍在其内在核心,抑或心智或本性的高层区域保有他通过信的活动所接受的信;并且这信的活动会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时不时地重现。这些就是小头所代表的事物,当与平信徒交谈时,他们就将小头缩进前半身,插进大头。因为他们和平信徒说话时不用小头,而是用大头,大头前面有一张人脸。他们根据圣言与其谈论爱、仁、善行、十诫、悔改;从圣言引用论及这些主题的几乎一切经文。但在这样做时,他们将小头插进大头中,这使他们从内心认为这些事没有一样是为了神或救赎而做的,而仅仅为了或公或私的利益。
“由于他们根据圣言温文尔雅地谈论这些主题,特别是福音、圣灵作工、得救,所以在听众看来,他们似乎很英俊,并且是全世界最有智慧的人。这就是为何你会看到坐在船横板上的男孩女孩将美食和贵重物品送给他们。所以,这些人就是你所看到的海龟所代表的人。在你们的世界,他们很难与其他人区分开来,除了这一事实:他们自认智慧超群并嘲笑他人,包括那些在信方面持类似观点,却不知道他们秘密的人。他们的衣服上有一个标记,他们借此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与我交谈的那人说:“我不会告诉你他们在信的其它问题上所持的观点,如神的选民、自由意志、洗礼、圣餐等。这些是他们不会泄露的观点,但我们在天上知道它们。然而,由于他们在世时就是这种人,并且死后任何人都不许心口不一,他们因此只能通过其疯狂的思维言谈,所以他们被视为疯子,并被逐出社群,最后被扔进了启示录(9:2)所提及的无底坑中。他们在那里变成肉体灵,看上去就象埃及木乃伊。由于他们在世时所设的障碍,其心智内层已催生出一层硬皮。他们所组成的地狱社群与马基雅维利主义者所组成的地狱社群接壤。他们经常互相造访,称彼此为同仁。但他们会鉴于其差异而离开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因为他们对因信称义行为有某种宗教情感,而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则没有任何宗教原则。
目睹他们从自己的社群被逐出,聚在一起准备被扔下去后,我看见一艘七帆船在空中航行,船上的船长和水手身穿紫袍,帽子上饰有华丽的桂冠。他们大声叫喊:“看哪,我们在天堂;我们是最高级的紫衣博士,因为我们是欧洲所有神职人员中最有智慧的人。”我想知道是怎么回事,被告知,它们是骄傲和被称为幻想的假想的形像。这幻想是由那些之前显为海龟的人所产生的;他们因发疯而被逐出社群,故现在聚成一体站在一个地方。这时,我想和他们谈谈,于是就靠近他们所站的那个地方,向他们致意。我说:“你们就是那些将人的内在与外在分开,还将圣灵在信之内的作工和圣灵在信之外与人的合作分开,从而将神与人分开之人吗?你们这样做,岂不是将仁爱本身和仁爱行为从信那里移除了?就象很多其他学识渊博的神职人员所做的那样,并且还将信本身从人那里夺走,以至于人无法在神面前展示这信。
“不过,你们是愿意我凭理性与你们谈论这个问题,还是愿意我凭圣经谈论?”“先凭理性谈谈吧。”他们说。于是我发言说:“人的内在怎会与外在分离呢?凭普遍感知,谁看不出,或不能看出,人内层的一切会延伸,并持续延伸到他的外层,甚至直达他的最外层,以便实现它们的结果,产生它们想要的行为?内在必为外在而存在,以便内在能终结于外在,并止于其上,从而持续存在,就象柱子立于其基座之上那样。你们能明白,若非它们是连续的,并因此联结起来,最外层必象空中的气泡那样崩塌和破裂。谁能否认,神在人里面进行几十亿次的内在运作,而人却浑然不知?知道它们对人有何帮助呢?人只需关注这最外层,也就是他及其思维和意愿与神同在之处。
“我举例说明这一点:有谁知道人在讲话时所牵涉的内在运作?如肺如何吸气,并将其充入肺泡、支气管和肺叶;他如何将气排到气管,在那里将它转变为声音;声音如何在喉咙的帮助下在声门中调节;然后舌头如何将它清晰地表达出来,嘴唇如何完成发音,从而使它变成言语。所有这些内在运作,人全然不知,它们岂不是为了最终的结果,也就是使人能讲话而存在吗?若将这些内在运作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拿走或分离出去,以致它不再与最终结果相连续,人岂不象一块木头那样无法说话了吗?
“再举一个例子:两只手形成人体末端。但与它们形成持续联结的内在部位却从头经过脖子、然后到胸腔、肩胛骨、手臂和前臂;还有无数肌肉组织,无数运动纤维,无数神经和血管,众多骨关节及其韧带和隔膜。人对这些事物又了解多少呢?然而,手的动作却离不开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假如这些内在部位在接近腕关节时朝左或右扭回去,而不是继续前行,手岂不会从前臂掉下来,象从身体撕下来并失去生命的部位那样烂掉吗?或者你们愿意这样想也可以,这就象是人被斩首后身体的情形。如果关乎信和仁的神性运作中途停止,没有一刻不停地延伸到人那里,那么人的心智,连同它的两种生命,即意愿和理解力,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形。显然,此时人不仅成了动物,甚至成了朽木。上述观点都合乎理性。
“如果你们还愿意听,这些事同样与圣经相符。主岂不是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当然,果子岂不是主藉着人所做,并且人在主的引导下凭自己所做的好行为吗?主还说:
祂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开门的,祂要进到他那里去,主与他,他与主,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主不是赐金钱和才干给人,让他做买卖赚钱吗?祂岂不是照他的赢利赐给他永生吗?(马太福音25:14-34;路加福音19:12-26)
还有:
祂不是照各人在祂的葡萄园里所做的工给各人工钱吗?(马太福音20:1-16)
这些只是几个例子而已。从圣言当中可引用好几页纸的经文来说明:人当像树那样结果子,当照诫命而行,当爱神爱邻,诸如此类。
“不过,我知道,你们自己的才智就本质而言,与圣言的这些教导毫无共同之处。尽管你们谈论它们,但你们的观念却败坏了它们。你们不得不如此,因为你们将属于神、关系到交流与结合的一切从人那里夺走了。如此,岂不只剩下与公众敬拜有关的一切事物了吗?”后来,这些人在天堂之光中向我显现,这光使每个人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这时,他们不再像之前那样乘船在空中航行,仿佛在天堂,也不再身穿紫袍、头戴桂冠,而是站在沙地上,衣衫褴褛,腰间束着像渔网那样的网状物,透过这网能看到他们赤裸的身体。然后,他们被遣送到与马基雅维利主义者的社群相接壤的社群。

诠释启示录 #527

527.“白昼的第三

527.“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真理的属灵之光和真理的属世之光都完全熄灭了。这从“白昼”和“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昼”是指属灵之光;“黑夜”是指属世之光。这就是含义,因为前面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白昼”是指太阳的光,“黑夜”是指月亮和星星的光,因为太阳白天放光,月亮和星星夜里放光。首先要说一说被称为白昼之光的阳光,以及被称为夜光的月光和星光。

被称为白昼之光和白昼的阳光表示属灵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太阳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而被称为夜光和黑夜的月光和星光表示属世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月亮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主向天使既显为一轮太阳,也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的天堂看主为一轮太阳;由于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为了可以变得有学问,并教导他人的天堂看主为一轮月亮。这些天堂爱真理,是因为真理对他们自己有用,而不是为真理的缘故;因此,他们处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这光不同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犹如我们世界上的太阳发出的白昼之光不同于月亮和星星发出的夜光。正如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的,真理也是不同的,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里的一切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因此,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纯正的真理,并且当听到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时,他们立刻就承认它们,并感知到它们就是真理。而那些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则不然。当这些人听到真理时,他们也接受,但不是因为他们看到或感知到这些真理,而是因为这些真理是他们所信赖的有名望的人告诉他们的;因此,这样的人大多数处于来自他人的信,却未处于遵行信的生活。所有生活良善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天堂,尽管他们曾处于教义的虚假;然而,虚假在那里不断被洁净,直到最终看似真理。这清楚表明,“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什么。“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506节)。

此处“白昼和黑夜”与《创世记》第一章的“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3–5)

后面又说: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昼夜管理,分别光暗。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

第一日所造的“光”表示神性之光,这光本身和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而是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这一章在内义上论述了主在上古之人中间建立一个教会。由于理解力必须首先被光照,或第一件事就是要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没有来自主的这种光照,就没有改造,因而没有人里面的教会,所以经上首先说到光,或说“光”在第一日被造。“神看光是好的”表示光照和接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但“暗”表示属世人中的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相比,这光就像黑暗,故由“黑暗”来表示。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低层或外层心智和一个高层或内层心智;低层或外层心智是属世心智,被称为属世人,而高层或内层心智是属灵心智,被称为属灵人。心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凭心智而为人。这两种心智,即高层和低层心智,完全不同。人凭低层心智在自然界,与那里的世人在一起,但凭高层心智在灵界,与那里的天使在一起。这两种心智如此不同,以至于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不知道他自己的高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他死后随即成为灵),却又不知道他的低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因此,经上说:“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清楚表明,“昼”表示属灵之光,“暗”表示属世之光。由于所有天堂都被如此划分,以至于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而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月亮的主的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昼夜管理,分别光暗。”因此,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昼”表示属灵之光,“夜”表示属世之光,这光在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之光。

在以下经文中,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9)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诗篇: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 25–26)

“白昼和黑夜的约”表示在圣言中,给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教会的一切律例,他们通过这些律例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它们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约”,因为它们是为了天堂,也为了教会,所代表并表示的属灵事物是为天堂,进行代表并表示的属世事物是为教会。因此,“白昼和黑夜的约”在此被称为“天地的定例”,“黑夜的约”被称为“月亮和星辰的定例”;“废弃”表示不遵守。“我与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表示除非这些被遵守,否则通过神性真理或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与大卫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他宝座上没有儿子”表示任何人都不接受神性真理,“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约”表示通过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

诗篇: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夜必为我成为光。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诗篇139:11–12)

这些话表示主同等地光照属世人和属灵人。“黑暗”和“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光明”和“白昼”表示属灵之光。“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与以赛亚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月光必如日光。(以赛亚书30:26)

引用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第三部分不发光的“白昼”表示属灵之光,同样不发光的“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因此,这些词语与“来自太阳的光和来自月亮的光”具有相同的含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