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1

461.记事三:

461.记事三:
有一次,我在灵里深入灵界的南部地区,进入那里的一个乐园。我发现这个乐园比我之前造访的那些还要好。原因在于,乐园意味着智慧,凡具有杰出智慧者都被送到南方。亚当及其妻子所在的伊甸园没有别的意思。因此,他们被逐出暗示着他们失去智慧,因而失去正直的生活。我在这个南方乐园漫步,发现有些人正坐在月桂树下吃无花果。我走到他们面前,请求他们给我一些无花果。于是,他们给了我;看哪,无花果在我手里立刻变成了葡萄,我对此惊讶不已。站在我旁边的一位天使灵说:“你手中的无花果变成葡萄,是因为无花果对应的含义是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各种仁之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善,葡萄则表示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各种仁之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善。由于你热爱属灵之物,所以这事才在你身上发生。因为在我们的世界,一切事物都会根据对应而发生、存在,并且还会经历变化。”
突然间,我有一种渴望,想知道人如何行出来自神的良善,然而又完全象是凭自己行出的。于是,我就问那些正在吃无花果的人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的。他们说,他们只能这样理解:神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在人的内在操作这一切。因为如果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在此状态下行善,他只会行看得见的良善,而这样的良善内在是邪恶。他们说:“凡出于人的一切事物皆出于他的自我(自我中心),而这自我(自我中心)生来就是邪恶。来自神的良善和来自人的邪恶怎会结合,并因此联合进入行为呢?人的自我在救恩的事上不断寻求功德;他越这样做,就越从主那里夺走祂的功德,而这是最不公正、最不敬的。总之,若神在人里面所行的良善真要流入人的意愿,并因此流入他的行为,这良善就会被彻底玷污和亵渎。而神永远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人当然能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神,还能说它是藉着他所行的神的良善。事实的确如此,只是我们还不能理解。”
于是,我敞开心扉说:“你们不理解,是因为你们根据表象思考,通过表象所确认的思维是谬误。你们之所以会卷入这种表象和随之的谬误,是因为你们以为人所思所愿,并由此所行所言的一切都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而事实上,除了接受所流入之物的状态外,这一切无一在他里面。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一个工具或器官。主本身才是生命,正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还有别外,如11:25;14:6,19)
“有两样事物构成生命,即爱和智慧,或也可说,爱之善和智之真。这两样事物从神那里流入,并被人接受,仿佛它们是人自己的;由于它们给人这样的感觉,所以它们从人发出时,仿佛是人自己的。它们给人的这种感觉是主的恩赐,为的是所流入之物能感染人,从而被接受和保留。但由于邪恶也是这样从地狱而非神那里流入,并以快乐被接受(因为人生来就是这样的工具或器官),所以从神所接受的良善与此人仿佛凭自己所除去的邪恶成正比。而这一切是通过悔改加上对主的信实现的。
“爱与智慧,信与义,或更通俗地说,爱与仁之善和智与信之真都是流进来的,所流入之物在人里面看似完全是他自己的,因而仿佛出于他自己。所有这一切可从视、听、嗅、味、触等感觉清楚看出来。这些感觉器官所产生的所有感觉都出自外在源头,并在相关的器官中被感受到。内在感觉器官也是同样的道理,唯一不同之处在于,流入这些内在感官的,是不易察觉的属灵之物,而流入外在感官的,则是易察觉的属世之物。总之,人就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工具或器官;因此,人越弃绝邪恶,就越接受良善。主将弃绝邪恶的能力赐给每个人,因为主赐给他意愿和理解力的能力。凡人出于意愿照理解力所行的,也就是说,凡他出于自由意愿照理解力的理性所行的,都是永恒的。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把人带入与祂自己结合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改造、重生和拯救人。
“流入人内的生命就是从主发出的生命,这生命也被称为神的灵,圣言说圣灵和这生命启发人,使人复活,甚至在他里面作工。但这生命会根据他的爱所带来的组织而变化和更改。你们也许还知道,一切爱与仁之善和一切智与信之真都是流入进来的,其实(最初)并不在人里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即人若认为自创造时人里面就有这类事物,最终必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将祂自己灌输到人里面,因而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神。然而,凡由于这种坚定信念而这样思想的人都变成了魔鬼,在我们的世界象尸体一样恶臭。
“此外,人的行为不就是心智的活动吗?心智意愿和思考什么,就会藉着它的工具,即肉体说出来、行出来。因此,当心智被主引导时,其行为和言语也被主引导。当信主时,行为和言语就是被主引导。否则,请尽可能地告诉我,为何主在祂的圣言中千百次地叮嘱人要爱自己的邻舍,行出仁爱的好行为,象树那样结果子,要遵守祂的诫命,所有这一切都为了人能得救?还有,为何祂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行善的进天堂得生命,作恶的下地狱得死亡?如果从人发出的一切势必邀功,因而是邪恶的,那祂怎会说这种话?所以,你们要知道,若心智是仁爱,行为也是仁爱;若心智是唯信,就是脱离属灵仁爱的信,那行为也是唯信。”
听到这番话,那些坐在月桂树下的人说:“我们知道你说得对,却不理解。”我回答说:“你们能知道我说得对,凭借的是一种普遍感知,当人闻听真理时,他通过天堂所流入的光而拥有这普遍感知;而你们不能理解是由于自我的感知,人通过尘世所流入的光而拥有自我感知。在智者里面,这两种感知,即内在的和外在的,或属灵的和属世的,合为一体。若注目于主,除去邪恶,你们也能使它们合而为一。”由于他们能理解这一点,于是,我便从葡萄树上拧下几根枝子,递给他们说:“你们认为这是出于我,还是出于主?”他们说:“是出于主而通过你。”看哪,他们手中的枝子长出了葡萄。离别之际,我看到被葡萄藤蔓所缠绕的、茂盛的橄榄树下有一张香柏木桌子,桌子上有一本书。我一看,惊奇地发现这本书就是我所写的名为《属天的奥秘》那本书。我说,这本书充分证明,人是接受生命的工具或器官,本身并非生命;生命无法被创造出来,因而无法在人里面被制造出来,就象光无法在眼睛里面被制造出来一样。

诠释启示录 #971

971.启16:5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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