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1

461.记事三:

461.记事三:

我曾在灵里被带到灵界的南部地区,进入那里的一个乐园;我发现该乐园远超我此前所见的一切园子。这是因为花园表示聪明,所有具有超凡聪明的人都搬到了南方。亚当及其妻子被安置的伊甸园没有其它含义;因此,他们被逐出伊甸园意味着失去了聪明,因而也失去了生命的完整性。我在这个南方乐园漫步的时候,发现有几个人正坐在月桂树下吃无花果。我走到他们跟前,向他们要了一些无花果,他们给了我;看哪,那些无花果在我手里变成了葡萄。当我对此感到惊讶时,站在旁边的一位天使灵说:“无花果在你手里变成了葡萄,是因为无花果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而葡萄表示属灵人或内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这种变化发生在你身上,是因为你喜欢属灵事物;在我们的世界,一切事物都照着对应关系而发生、出现或存在和变化。”

就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想知道人如何能从神那里行善,却又完全貌似凭自己行善。因此,我问那些正在吃无花果的人,他们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他们回答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理解:神在人里面,并通过人这个工具实现了它,而人却不知道祂的活动。因为如果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在这种状态下行善,他只会行表面的良善,而表面的良善内在是邪恶。他们说:“因为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从他的自我发出的,而这自我生来就是邪恶。来自神的良善和来自人的邪恶怎么能结合在一起,并且如此结合后进入行为呢?此外,在与救赎有关的事上,人的自我总是充满功德的观念,或说不断散发功德感;人的自我越寻求功德,就越从主那里夺走祂自己的功德;这是极度的不公义和不敬。总之,如果神在人身上所行的良善流入人的意愿,并因此流入他的行为,那么这良善定会被完全玷污和亵渎;但神从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人的确可以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神,还可以说它本质上属于神,或神的良善是藉着他来行的;不过,我们还是不明白事实是这样。”

然后我打开心智说:“你们不明白,是因为你们基于表象来思考,基于表象的思考当被确认时,就是谬误。对你们来说,这是一种表象,因而是一种谬误,因为你们相信,一个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所行和所说的一切都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而事实上,除了接受流入之物的状态外,它们无一在他自己里面。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器官。主本身是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11:25; 14:6, 19)

“有两样事物构成生命,即爱和智慧,或也可说,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这两者从神那里流入,并被人接受,就好像它们是人自己的一样;它们因被感觉为人自己的,所以从人发出,就好像它们是他自己的一样。它们被人如此感觉是主的恩赐,以便流入的东西可以影响人,或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从而被接受和保留。但由于一切邪恶同样会流入,不是从神那里流入,而是从地狱那里流入,并被人快乐地接受(因为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器官),所以人从神那里所接受的良善的量不会超过他貌似凭自己所移除的邪恶的量;这是通过悔改,同时通过对主的信仰实现的。

“爱和智慧,仁爱和信仰,或更笼统地说,爱和仁爱之良善,并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是流入的,凡流入的东西在人看来,完全就像是他自己的,因而从他发出,就像是他自己的一样。这一切可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清楚看出来。在这些感觉器官中感觉到的一切都是从外面流入这些器官,并在它们里面被感觉到的。内在感觉器官也是如此,唯一的区别是,流入它们的属灵事物不像流入外在感觉器官的属世事物那样明显。总之,人就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器官;因此,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良善。主将停止作恶的能力赐给了每个人,因为主赐给他意愿和理解的能力;凡人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所行的,或也可说,凡他出于意愿的自由照着理解力的理性所行的,都成为永久性的。主利用这种能力把人引入与祂自己结合的状态,然后在这种状态下改造、重生和拯救他。

“流入人的生命是从主发出的生命,这生命也被称为神的灵,在圣言中被称为圣灵,经上说这生命光照人,使他复活或给他带来生命,甚至在他里面作工或运作。但这生命会照着他的爱所引起,或说他的爱在他里面所创造的心理结构而变化和调整。你们也可能知道,一切爱和仁爱之良善,并一切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流入人,最初并不在人里面。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得知:人若认为这些事物通过创造被植入人,最终必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将祂自己注入人,因此人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神。然而,那些出于信仰如此认为的人都变成了魔鬼,在我们中间闻起来就像尸体。

“此外,人的行为不就是心智在行动吗?因为心智意愿和思考什么,它就通过它的器官,即身体做出来、说出来。因此,当心智被主引导时,行为和言语也被祂引导;当人信靠主时,行为和言语就被主引导。如果不是这样,若可以就请解释一下为什么主在祂圣言中的上千个地方吩咐人要爱邻舍,履行仁爱的善行,像树一样结出果子,遵守诫命,去做这一切好叫他可以得救呢?又为什么祂说,人要照着他的行为,也就是他的作为受审判,行善的上天堂、得生命,作恶的下地狱、得死亡呢?如果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追求功德的,因而是邪恶的,那么祂怎么能说这些话呢?因此,要知道,如果心智是仁爱,那么行为也是仁爱;但如果心智是唯信,就是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那么行为也是唯信。”

听到这些话,那些坐在月桂树下的人说:“我们理解你说得对,但又不理解。”我回答说:“你们理解我说得对,凭的是普遍感知;每个人在听到任何真理时,都会从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普遍感知。而你们不理解是因为自我感知,人从来自世界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自我感知。在智者里面,这两种感知,即内在和外在的感知,或属灵和属世的感知,合而为一。你们若仰望主,除去邪恶,也可以使它们合而为一。”由于他们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我就从葡萄树上拧下几根枝条递给他们,说:“你们认为这是从我来的,还是从主来的?”他们回答说,这是从主那里通过我来的。看哪,他们手里的枝条结出了葡萄。离别之际,我看到在一棵缠绕着葡萄藤蔓的绿色橄榄树下有一张香柏木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本书。我看了看,这是我写的一本书,书名是《属天的奥秘》。我告诉他们说,这本书充分说明,人不是生命本身,而是接受生命的器官;生命不能被创造,也不能通过被创造而在人里面,就像光不能在眼睛里面一样。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谈到父,就像谈到另一个人,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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