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1

461.记事三:

461.记事三:

我曾在灵里被带到灵界的南部地区,进入那里的一个乐园;我发现该乐园远超我此前所见的一切园子。这是因为花园表示聪明,所有具有超凡聪明的人都搬到了南方。亚当及其妻子被安置的伊甸园没有其它含义;因此,他们被逐出伊甸园意味着失去了聪明,因而也失去了生命的完整性。我在这个南方乐园漫步的时候,发现有几个人正坐在月桂树下吃无花果。我走到他们跟前,向他们要了一些无花果,他们给了我;看哪,那些无花果在我手里变成了葡萄。当我对此感到惊讶时,站在旁边的一位天使灵说:“无花果在你手里变成了葡萄,是因为无花果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而葡萄表示属灵人或内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这种变化发生在你身上,是因为你喜欢属灵事物;在我们的世界,一切事物都照着对应关系而发生、出现或存在和变化。”

就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想知道人如何能从神那里行善,却又完全貌似凭自己行善。因此,我问那些正在吃无花果的人,他们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他们回答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理解:神在人里面,并通过人这个工具实现了它,而人却不知道祂的活动。因为如果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在这种状态下行善,他只会行表面的良善,而表面的良善内在是邪恶。他们说:“因为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从他的自我发出的,而这自我生来就是邪恶。来自神的良善和来自人的邪恶怎么能结合在一起,并且如此结合后进入行为呢?此外,在与救赎有关的事上,人的自我总是充满功德的观念,或说不断散发功德感;人的自我越寻求功德,就越从主那里夺走祂自己的功德;这是极度的不公义和不敬。总之,如果神在人身上所行的良善流入人的意愿,并因此流入他的行为,那么这良善定会被完全玷污和亵渎;但神从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人的确可以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神,还可以说它本质上属于神,或神的良善是藉着他来行的;不过,我们还是不明白事实是这样。”

然后我打开心智说:“你们不明白,是因为你们基于表象来思考,基于表象的思考当被确认时,就是谬误。对你们来说,这是一种表象,因而是一种谬误,因为你们相信,一个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所行和所说的一切都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而事实上,除了接受流入之物的状态外,它们无一在他自己里面。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器官。主本身是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11:25; 14:6, 19)

“有两样事物构成生命,即爱和智慧,或也可说,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这两者从神那里流入,并被人接受,就好像它们是人自己的一样;它们因被感觉为人自己的,所以从人发出,就好像它们是他自己的一样。它们被人如此感觉是主的恩赐,以便流入的东西可以影响人,或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从而被接受和保留。但由于一切邪恶同样会流入,不是从神那里流入,而是从地狱那里流入,并被人快乐地接受(因为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器官),所以人从神那里所接受的良善的量不会超过他貌似凭自己所移除的邪恶的量;这是通过悔改,同时通过对主的信仰实现的。

“爱和智慧,仁爱和信仰,或更笼统地说,爱和仁爱之良善,并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是流入的,凡流入的东西在人看来,完全就像是他自己的,因而从他发出,就像是他自己的一样。这一切可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清楚看出来。在这些感觉器官中感觉到的一切都是从外面流入这些器官,并在它们里面被感觉到的。内在感觉器官也是如此,唯一的区别是,流入它们的属灵事物不像流入外在感觉器官的属世事物那样明显。总之,人就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器官;因此,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良善。主将停止作恶的能力赐给了每个人,因为主赐给他意愿和理解的能力;凡人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所行的,或也可说,凡他出于意愿的自由照着理解力的理性所行的,都成为永久性的。主利用这种能力把人引入与祂自己结合的状态,然后在这种状态下改造、重生和拯救他。

“流入人的生命是从主发出的生命,这生命也被称为神的灵,在圣言中被称为圣灵,经上说这生命光照人,使他复活或给他带来生命,甚至在他里面作工或运作。但这生命会照着他的爱所引起,或说他的爱在他里面所创造的心理结构而变化和调整。你们也可能知道,一切爱和仁爱之良善,并一切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流入人,最初并不在人里面。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得知:人若认为这些事物通过创造被植入人,最终必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将祂自己注入人,因此人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神。然而,那些出于信仰如此认为的人都变成了魔鬼,在我们中间闻起来就像尸体。

“此外,人的行为不就是心智在行动吗?因为心智意愿和思考什么,它就通过它的器官,即身体做出来、说出来。因此,当心智被主引导时,行为和言语也被祂引导;当人信靠主时,行为和言语就被主引导。如果不是这样,若可以就请解释一下为什么主在祂圣言中的上千个地方吩咐人要爱邻舍,履行仁爱的善行,像树一样结出果子,遵守诫命,去做这一切好叫他可以得救呢?又为什么祂说,人要照着他的行为,也就是他的作为受审判,行善的上天堂、得生命,作恶的下地狱、得死亡呢?如果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追求功德的,因而是邪恶的,那么祂怎么能说这些话呢?因此,要知道,如果心智是仁爱,那么行为也是仁爱;但如果心智是唯信,就是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那么行为也是唯信。”

听到这些话,那些坐在月桂树下的人说:“我们理解你说得对,但又不理解。”我回答说:“你们理解我说得对,凭的是普遍感知;每个人在听到任何真理时,都会从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普遍感知。而你们不理解是因为自我感知,人从来自世界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自我感知。在智者里面,这两种感知,即内在和外在的感知,或属灵和属世的感知,合而为一。你们若仰望主,除去邪恶,也可以使它们合而为一。”由于他们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我就从葡萄树上拧下几根枝条递给他们,说:“你们认为这是从我来的,还是从主来的?”他们回答说,这是从主那里通过我来的。看哪,他们手里的枝条结出了葡萄。离别之际,我看到在一棵缠绕着葡萄藤蔓的绿色橄榄树下有一张香柏木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本书。我看了看,这是我写的一本书,书名是《属天的奥秘》。我告诉他们说,这本书充分说明,人不是生命本身,而是接受生命的器官;生命不能被创造,也不能通过被创造而在人里面,就像光不能在眼睛里面一样。


诠释启示录 #826

826.启13:14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只来自情感,这情感构成他们的生命,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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