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1.记事三:
有一次,我在灵里深入灵界的南部地区,进入那里的一个乐园。我发现这个乐园比我之前造访的那些还要好。原因在于,乐园意味着智慧,凡具有杰出智慧者都被送到南方。亚当及其妻子所在的伊甸园没有别的意思。因此,他们被逐出暗示着他们失去智慧,因而失去正直的生活。我在这个南方乐园漫步,发现有些人正坐在月桂树下吃无花果。我走到他们面前,请求他们给我一些无花果。于是,他们给了我;看哪,无花果在我手里立刻变成了葡萄,我对此惊讶不已。站在我旁边的一位天使灵说:“你手中的无花果变成葡萄,是因为无花果对应的含义是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各种仁之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善,葡萄则表示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各种仁之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善。由于你热爱属灵之物,所以这事才在你身上发生。因为在我们的世界,一切事物都会根据对应而发生、存在,并且还会经历变化。”
突然间,我有一种渴望,想知道人如何行出来自神的良善,然而又完全象是凭自己行出的。于是,我就问那些正在吃无花果的人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的。他们说,他们只能这样理解:神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在人的内在操作这一切。因为如果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在此状态下行善,他只会行看得见的良善,而这样的良善内在是邪恶。他们说:“凡出于人的一切事物皆出于他的自我(自我中心),而这自我(自我中心)生来就是邪恶。来自神的良善和来自人的邪恶怎会结合,并因此联合进入行为呢?人的自我在救恩的事上不断寻求功德;他越这样做,就越从主那里夺走祂的功德,而这是最不公正、最不敬的。总之,若神在人里面所行的良善真要流入人的意愿,并因此流入他的行为,这良善就会被彻底玷污和亵渎。而神永远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人当然能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神,还能说它是藉着他所行的神的良善。事实的确如此,只是我们还不能理解。”
于是,我敞开心扉说:“你们不理解,是因为你们根据表象思考,通过表象所确认的思维是谬误。你们之所以会卷入这种表象和随之的谬误,是因为你们以为人所思所愿,并由此所行所言的一切都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而事实上,除了接受所流入之物的状态外,这一切无一在他里面。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一个工具或器官。主本身才是生命,正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还有别外,如11:25;14:6,19)
“有两样事物构成生命,即爱和智慧,或也可说,爱之善和智之真。这两样事物从神那里流入,并被人接受,仿佛它们是人自己的;由于它们给人这样的感觉,所以它们从人发出时,仿佛是人自己的。它们给人的这种感觉是主的恩赐,为的是所流入之物能感染人,从而被接受和保留。但由于邪恶也是这样从地狱而非神那里流入,并以快乐被接受(因为人生来就是这样的工具或器官),所以从神所接受的良善与此人仿佛凭自己所除去的邪恶成正比。而这一切是通过悔改加上对主的信实现的。
“爱与智慧,信与义,或更通俗地说,爱与仁之善和智与信之真都是流进来的,所流入之物在人里面看似完全是他自己的,因而仿佛出于他自己。所有这一切可从视、听、嗅、味、触等感觉清楚看出来。这些感觉器官所产生的所有感觉都出自外在源头,并在相关的器官中被感受到。内在感觉器官也是同样的道理,唯一不同之处在于,流入这些内在感官的,是不易察觉的属灵之物,而流入外在感官的,则是易察觉的属世之物。总之,人就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工具或器官;因此,人越弃绝邪恶,就越接受良善。主将弃绝邪恶的能力赐给每个人,因为主赐给他意愿和理解力的能力。凡人出于意愿照理解力所行的,也就是说,凡他出于自由意愿照理解力的理性所行的,都是永恒的。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把人带入与祂自己结合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改造、重生和拯救人。
“流入人内的生命就是从主发出的生命,这生命也被称为神的灵,圣言说圣灵和这生命启发人,使人复活,甚至在他里面作工。但这生命会根据他的爱所带来的组织而变化和更改。你们也许还知道,一切爱与仁之善和一切智与信之真都是流入进来的,其实(最初)并不在人里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即人若认为自创造时人里面就有这类事物,最终必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将祂自己灌输到人里面,因而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神。然而,凡由于这种坚定信念而这样思想的人都变成了魔鬼,在我们的世界象尸体一样恶臭。
“此外,人的行为不就是心智的活动吗?心智意愿和思考什么,就会藉着它的工具,即肉体说出来、行出来。因此,当心智被主引导时,其行为和言语也被主引导。当信主时,行为和言语就是被主引导。否则,请尽可能地告诉我,为何主在祂的圣言中千百次地叮嘱人要爱自己的邻舍,行出仁爱的好行为,象树那样结果子,要遵守祂的诫命,所有这一切都为了人能得救?还有,为何祂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行善的进天堂得生命,作恶的下地狱得死亡?如果从人发出的一切势必邀功,因而是邪恶的,那祂怎会说这种话?所以,你们要知道,若心智是仁爱,行为也是仁爱;若心智是唯信,就是脱离属灵仁爱的信,那行为也是唯信。”
听到这番话,那些坐在月桂树下的人说:“我们知道你说得对,却不理解。”我回答说:“你们能知道我说得对,凭借的是一种普遍感知,当人闻听真理时,他通过天堂所流入的光而拥有这普遍感知;而你们不能理解是由于自我的感知,人通过尘世所流入的光而拥有自我感知。在智者里面,这两种感知,即内在的和外在的,或属灵的和属世的,合为一体。若注目于主,除去邪恶,你们也能使它们合而为一。”由于他们能理解这一点,于是,我便从葡萄树上拧下几根枝子,递给他们说:“你们认为这是出于我,还是出于主?”他们说:“是出于主而通过你。”看哪,他们手中的枝子长出了葡萄。离别之际,我看到被葡萄藤蔓所缠绕的、茂盛的橄榄树下有一张香柏木桌子,桌子上有一本书。我一看,惊奇地发现这本书就是我所写的名为《属天的奥秘》那本书。我说,这本书充分证明,人是接受生命的工具或器官,本身并非生命;生命无法被创造出来,因而无法在人里面被制造出来,就象光无法在眼睛里面被制造出来一样。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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