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1.记事三:
有一次,我在灵里深入灵界的南部地区,进入那里的一个乐园。我发现这个乐园比我之前造访的那些还要好。原因在于,乐园意味着智慧,凡具有杰出智慧者都被送到南方。亚当及其妻子所在的伊甸园没有别的意思。因此,他们被逐出暗示着他们失去智慧,因而失去正直的生活。我在这个南方乐园漫步,发现有些人正坐在月桂树下吃无花果。我走到他们面前,请求他们给我一些无花果。于是,他们给了我;看哪,无花果在我手里立刻变成了葡萄,我对此惊讶不已。站在我旁边的一位天使灵说:“你手中的无花果变成葡萄,是因为无花果对应的含义是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各种仁之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善,葡萄则表示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各种仁之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善。由于你热爱属灵之物,所以这事才在你身上发生。因为在我们的世界,一切事物都会根据对应而发生、存在,并且还会经历变化。”
突然间,我有一种渴望,想知道人如何行出来自神的良善,然而又完全象是凭自己行出的。于是,我就问那些正在吃无花果的人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的。他们说,他们只能这样理解:神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在人的内在操作这一切。因为如果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在此状态下行善,他只会行看得见的良善,而这样的良善内在是邪恶。他们说:“凡出于人的一切事物皆出于他的自我(自我中心),而这自我(自我中心)生来就是邪恶。来自神的良善和来自人的邪恶怎会结合,并因此联合进入行为呢?人的自我在救恩的事上不断寻求功德;他越这样做,就越从主那里夺走祂的功德,而这是最不公正、最不敬的。总之,若神在人里面所行的良善真要流入人的意愿,并因此流入他的行为,这良善就会被彻底玷污和亵渎。而神永远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人当然能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神,还能说它是藉着他所行的神的良善。事实的确如此,只是我们还不能理解。”
于是,我敞开心扉说:“你们不理解,是因为你们根据表象思考,通过表象所确认的思维是谬误。你们之所以会卷入这种表象和随之的谬误,是因为你们以为人所思所愿,并由此所行所言的一切都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而事实上,除了接受所流入之物的状态外,这一切无一在他里面。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一个工具或器官。主本身才是生命,正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还有别外,如11:25;14:6,19)
“有两样事物构成生命,即爱和智慧,或也可说,爱之善和智之真。这两样事物从神那里流入,并被人接受,仿佛它们是人自己的;由于它们给人这样的感觉,所以它们从人发出时,仿佛是人自己的。它们给人的这种感觉是主的恩赐,为的是所流入之物能感染人,从而被接受和保留。但由于邪恶也是这样从地狱而非神那里流入,并以快乐被接受(因为人生来就是这样的工具或器官),所以从神所接受的良善与此人仿佛凭自己所除去的邪恶成正比。而这一切是通过悔改加上对主的信实现的。
“爱与智慧,信与义,或更通俗地说,爱与仁之善和智与信之真都是流进来的,所流入之物在人里面看似完全是他自己的,因而仿佛出于他自己。所有这一切可从视、听、嗅、味、触等感觉清楚看出来。这些感觉器官所产生的所有感觉都出自外在源头,并在相关的器官中被感受到。内在感觉器官也是同样的道理,唯一不同之处在于,流入这些内在感官的,是不易察觉的属灵之物,而流入外在感官的,则是易察觉的属世之物。总之,人就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工具或器官;因此,人越弃绝邪恶,就越接受良善。主将弃绝邪恶的能力赐给每个人,因为主赐给他意愿和理解力的能力。凡人出于意愿照理解力所行的,也就是说,凡他出于自由意愿照理解力的理性所行的,都是永恒的。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把人带入与祂自己结合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改造、重生和拯救人。
“流入人内的生命就是从主发出的生命,这生命也被称为神的灵,圣言说圣灵和这生命启发人,使人复活,甚至在他里面作工。但这生命会根据他的爱所带来的组织而变化和更改。你们也许还知道,一切爱与仁之善和一切智与信之真都是流入进来的,其实(最初)并不在人里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即人若认为自创造时人里面就有这类事物,最终必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将祂自己灌输到人里面,因而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神。然而,凡由于这种坚定信念而这样思想的人都变成了魔鬼,在我们的世界象尸体一样恶臭。
“此外,人的行为不就是心智的活动吗?心智意愿和思考什么,就会藉着它的工具,即肉体说出来、行出来。因此,当心智被主引导时,其行为和言语也被主引导。当信主时,行为和言语就是被主引导。否则,请尽可能地告诉我,为何主在祂的圣言中千百次地叮嘱人要爱自己的邻舍,行出仁爱的好行为,象树那样结果子,要遵守祂的诫命,所有这一切都为了人能得救?还有,为何祂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行善的进天堂得生命,作恶的下地狱得死亡?如果从人发出的一切势必邀功,因而是邪恶的,那祂怎会说这种话?所以,你们要知道,若心智是仁爱,行为也是仁爱;若心智是唯信,就是脱离属灵仁爱的信,那行为也是唯信。”
听到这番话,那些坐在月桂树下的人说:“我们知道你说得对,却不理解。”我回答说:“你们能知道我说得对,凭借的是一种普遍感知,当人闻听真理时,他通过天堂所流入的光而拥有这普遍感知;而你们不能理解是由于自我的感知,人通过尘世所流入的光而拥有自我感知。在智者里面,这两种感知,即内在的和外在的,或属灵的和属世的,合为一体。若注目于主,除去邪恶,你们也能使它们合而为一。”由于他们能理解这一点,于是,我便从葡萄树上拧下几根枝子,递给他们说:“你们认为这是出于我,还是出于主?”他们说:“是出于主而通过你。”看哪,他们手中的枝子长出了葡萄。离别之际,我看到被葡萄藤蔓所缠绕的、茂盛的橄榄树下有一张香柏木桌子,桌子上有一本书。我一看,惊奇地发现这本书就是我所写的名为《属天的奥秘》那本书。我说,这本书充分证明,人是接受生命的工具或器官,本身并非生命;生命无法被创造出来,因而无法在人里面被制造出来,就象光无法在眼睛里面被制造出来一样。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 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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