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1.记事三:
有一次,我在灵里深入灵界的南部地区,进入那里的一个乐园。我发现这个乐园比我之前造访的那些还要好。原因在于,乐园意味着智慧,凡具有杰出智慧者都被送到南方。亚当及其妻子所在的伊甸园没有别的意思。因此,他们被逐出暗示着他们失去智慧,因而失去正直的生活。我在这个南方乐园漫步,发现有些人正坐在月桂树下吃无花果。我走到他们面前,请求他们给我一些无花果。于是,他们给了我;看哪,无花果在我手里立刻变成了葡萄,我对此惊讶不已。站在我旁边的一位天使灵说:“你手中的无花果变成葡萄,是因为无花果对应的含义是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各种仁之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善,葡萄则表示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各种仁之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善。由于你热爱属灵之物,所以这事才在你身上发生。因为在我们的世界,一切事物都会根据对应而发生、存在,并且还会经历变化。”
突然间,我有一种渴望,想知道人如何行出来自神的良善,然而又完全象是凭自己行出的。于是,我就问那些正在吃无花果的人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的。他们说,他们只能这样理解:神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在人的内在操作这一切。因为如果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在此状态下行善,他只会行看得见的良善,而这样的良善内在是邪恶。他们说:“凡出于人的一切事物皆出于他的自我(自我中心),而这自我(自我中心)生来就是邪恶。来自神的良善和来自人的邪恶怎会结合,并因此联合进入行为呢?人的自我在救恩的事上不断寻求功德;他越这样做,就越从主那里夺走祂的功德,而这是最不公正、最不敬的。总之,若神在人里面所行的良善真要流入人的意愿,并因此流入他的行为,这良善就会被彻底玷污和亵渎。而神永远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人当然能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神,还能说它是藉着他所行的神的良善。事实的确如此,只是我们还不能理解。”
于是,我敞开心扉说:“你们不理解,是因为你们根据表象思考,通过表象所确认的思维是谬误。你们之所以会卷入这种表象和随之的谬误,是因为你们以为人所思所愿,并由此所行所言的一切都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而事实上,除了接受所流入之物的状态外,这一切无一在他里面。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一个工具或器官。主本身才是生命,正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还有别外,如11:25;14:6,19)
“有两样事物构成生命,即爱和智慧,或也可说,爱之善和智之真。这两样事物从神那里流入,并被人接受,仿佛它们是人自己的;由于它们给人这样的感觉,所以它们从人发出时,仿佛是人自己的。它们给人的这种感觉是主的恩赐,为的是所流入之物能感染人,从而被接受和保留。但由于邪恶也是这样从地狱而非神那里流入,并以快乐被接受(因为人生来就是这样的工具或器官),所以从神所接受的良善与此人仿佛凭自己所除去的邪恶成正比。而这一切是通过悔改加上对主的信实现的。
“爱与智慧,信与义,或更通俗地说,爱与仁之善和智与信之真都是流进来的,所流入之物在人里面看似完全是他自己的,因而仿佛出于他自己。所有这一切可从视、听、嗅、味、触等感觉清楚看出来。这些感觉器官所产生的所有感觉都出自外在源头,并在相关的器官中被感受到。内在感觉器官也是同样的道理,唯一不同之处在于,流入这些内在感官的,是不易察觉的属灵之物,而流入外在感官的,则是易察觉的属世之物。总之,人就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工具或器官;因此,人越弃绝邪恶,就越接受良善。主将弃绝邪恶的能力赐给每个人,因为主赐给他意愿和理解力的能力。凡人出于意愿照理解力所行的,也就是说,凡他出于自由意愿照理解力的理性所行的,都是永恒的。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把人带入与祂自己结合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改造、重生和拯救人。
“流入人内的生命就是从主发出的生命,这生命也被称为神的灵,圣言说圣灵和这生命启发人,使人复活,甚至在他里面作工。但这生命会根据他的爱所带来的组织而变化和更改。你们也许还知道,一切爱与仁之善和一切智与信之真都是流入进来的,其实(最初)并不在人里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即人若认为自创造时人里面就有这类事物,最终必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将祂自己灌输到人里面,因而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神。然而,凡由于这种坚定信念而这样思想的人都变成了魔鬼,在我们的世界象尸体一样恶臭。
“此外,人的行为不就是心智的活动吗?心智意愿和思考什么,就会藉着它的工具,即肉体说出来、行出来。因此,当心智被主引导时,其行为和言语也被主引导。当信主时,行为和言语就是被主引导。否则,请尽可能地告诉我,为何主在祂的圣言中千百次地叮嘱人要爱自己的邻舍,行出仁爱的好行为,象树那样结果子,要遵守祂的诫命,所有这一切都为了人能得救?还有,为何祂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行善的进天堂得生命,作恶的下地狱得死亡?如果从人发出的一切势必邀功,因而是邪恶的,那祂怎会说这种话?所以,你们要知道,若心智是仁爱,行为也是仁爱;若心智是唯信,就是脱离属灵仁爱的信,那行为也是唯信。”
听到这番话,那些坐在月桂树下的人说:“我们知道你说得对,却不理解。”我回答说:“你们能知道我说得对,凭借的是一种普遍感知,当人闻听真理时,他通过天堂所流入的光而拥有这普遍感知;而你们不能理解是由于自我的感知,人通过尘世所流入的光而拥有自我感知。在智者里面,这两种感知,即内在的和外在的,或属灵的和属世的,合为一体。若注目于主,除去邪恶,你们也能使它们合而为一。”由于他们能理解这一点,于是,我便从葡萄树上拧下几根枝子,递给他们说:“你们认为这是出于我,还是出于主?”他们说:“是出于主而通过你。”看哪,他们手中的枝子长出了葡萄。离别之际,我看到被葡萄藤蔓所缠绕的、茂盛的橄榄树下有一张香柏木桌子,桌子上有一本书。我一看,惊奇地发现这本书就是我所写的名为《属天的奥秘》那本书。我说,这本书充分证明,人是接受生命的工具或器官,本身并非生命;生命无法被创造出来,因而无法在人里面被制造出来,就象光无法在眼睛里面被制造出来一样。
384.“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这从“能力”、“杀害”、“第四部分”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能力”是指影响,因为能够表示影响;“杀害”或“杀死”是指剥夺良善和真理(对此,参看AE 366节);“第四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对此,参看AE 29, 304节)。由于教会凭那里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为一个教会,还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都必须来自圣言,所以同时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由此可见,“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表示给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也由“死亡和地狱”来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剥夺了自己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良善的一切感知和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那些由于生活的邪恶而处于教义的虚假之人身上看得很清楚。这些人虽读圣言,却要么看不到其中的真理,要么通过把这些真理应用于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和自己的爱之邪恶而歪曲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看到其中的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看到虚假;事实上,字义适合小孩子、少年人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但只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看到的真理仍隐藏在这字义中,那些处于邪恶的人不想看到它们,而是通过曲解将一切事物都应用于他们自己的爱之邪恶和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这从教会中如此多的异端,尤其从极其恶毒的巴比伦异端,以及犹太异端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四部分”之所以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是因为数字“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此,“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圣言经常提到“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译注:a third part,a fourth part,经上译为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那些不知道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的人可能会以为“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是指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是指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或以为它们表示某个部分或某种事物;而事实上,“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表示一切真理,“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由于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所以“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在此表示对这些的剥夺,因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三”、因而“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论及真理,这一点在下文会看到,那里提到了这个数字。但“四”、因而“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论及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当那里的天使谈到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的结合,并且他们的言语指向数字时,数字四就显示出来,有时数字二,或八、十六也显示出来,因为这些数字具有类似含义;相乘或相除得出的数字与乘出或除出它们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5291, 5335, 5708, 7973节)。天使的言语也落入数字,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63节)一书。“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一点起源于天上的四个方位,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其中的两个方位上,即住在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住在另两个方位上,即住在南方和北方(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因此,“四个方位”或“四风”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四”表示它们的结合。“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一切,是因为此处“四分之一”构成一切或全部,“四分之一”表示结合;因此,“杀害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或全部,因而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哪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它们就不在哪里,因为良善不能没有真理而被赐下,真理也不能没有良善而被赐下;它们本质上为一,因为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27节)所说的,以及那里所引用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章节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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