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记事二:
有一次,当我在灵界环顾四周时,我听到一种声音,就像咬牙切齿和跺脚或锤击,夹杂着刺耳的摩擦声或哨声。我问它们是什么意思,与我同在的天使们说:“它们是兄弟会或聚会,我们称之为辩论俱乐部,他们在那里彼此争论。他们争论的声音从远处听起来就是这样,但在附近听起来只是在争论。”走近后,我看到几座用粘土粘起来的芦苇建成的小屋。没有人被允许从门进入,因为来自天堂的光会流入,并造成混乱,于是我想透过窗户往里看看,但一个窗户也没有。就在这时,右边突然开了一扇窗户,我听到里面的人抱怨他们在黑暗中。很快,左边开了一扇窗户,右边的窗户就关上了;现在黑暗渐渐消散了,他们在自己的光中看见了彼此,或说又处于自己的光中。后来我被允许从门进去听听发生了什么事。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周围有长凳;但在我看来,他们都似乎站在椅子上,互相激烈争论信仰和仁爱。一方认为信仰是教会的本质,另一方认为仁爱是教会的本质。那些将信仰视为本质的人说:“我们不是凭信仰与神交往,凭仁爱与人交往吗?因此,信仰不是属天的,仁爱不是属地的吗?我们是通过天上的事物,而不是通过地上的事物而得救的。此外,神能从天上赐予信仰,因为它是天上的;而人可以为自己获得仁爱,因为它是地上的。人为自己所获得的东西与教会无关,因而没有拯救的力量。因此,在神眼里,没有人能因被称为仁爱作为或行为的作为或行为而称义。请相信我们,仅凭信仰,我们不仅称义,还成圣,只要我们的信仰没有被由仁爱的作为或行为产生的功德感玷污。”等等。
而另一方面,那些将仁爱视为教会本质的人强烈反对这一切,宣称使人得救的,是仁爱,而不是信仰。他们说:“神珍视所有人,渴望所有人的利益;但祂只有通过人这个工具才能实现祂的渴望或这种利益。神不仅赋予我们与人们谈论信仰问题的能力,还赋予我们为人们履行仁爱作为或行为的能力。难道你们没有看到,你们说仁爱是地上的,是多么愚蠢荒谬吗?仁爱是天堂,或说是天上的,由于你们不行仁之良善,所以你们的信仰是地上的。你们只会像木头或石头一样得到你们的信仰。你们说,你们通过听圣言而得到它;但仅仅听圣言怎么能产生任何效果,尤其在木头或石头上产生效果呢?也许你们可能会说,你们被复活了,而你们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它。但这种复活是什么呢?不就是你们能断言,唯有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吗?至于什么是信仰,尤其什么是得救的信仰,或哪种信仰使人得救,你们并不知道。”
然后,有一个人站了起来,与我交谈的天使称他为调和论者或融合主义者。他摘下帽子,把它放在桌子上,但马上又戴在头上,因为他秃顶了。他说:“请听我说;你们都错了。诚然,信仰是属灵的,仁爱是道德的,但它们仍结合在一起。它们通过圣言,因而通过圣灵,最后通过这些所产生的结果而结合在一起,这结果可被称为服从,尽管人没有参与这种服从,因为当信仰被引入时,人就像雕像一样对此一无所知。长期以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最终发现,人可以从神那里接受属灵的信仰,但他就像木头或石头一样,不能被神移动到属灵的仁爱那里。”
听到这些话,那些处于唯信的人鼓起掌来,而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则发出嘘声;他们愤怒地喊道:“听着,朋友;你不知道,有一种道德生活是属灵的,还有一种道德生活是纯属世的:对那些从神那里行善,但又貌似凭自己行善的人来说,有一种属灵的道德生活,而对那些从地狱那里行善,但又貌似凭自己行善的人来说,有一种纯属世的道德生活。”
我在前面说过,这种争论听起来就像咬牙切齿和跺脚或锤击,夹杂着刺耳的摩擦声或哨声。听起来像咬牙切齿的争论来自那些把信仰当作教会的唯一本质的人;跺脚或锤击来自那些把仁爱当作教会的唯一本质的人;而夹杂的刺耳摩擦声或哨声则来自调和论者或融合主义者。他们在争论中发出的声音在远处以这种方式被听到,因为他们在世上都喜欢争论不休,从来没有避开任何邪恶,因而从来没有行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任何良善。此外,他们完全不知道,信仰的全部就是真理,仁爱的全部就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在灵里不是真理,没有真理的良善在灵里不是良善;因此,一个构成另一个,或说两者塑造彼此。
982.“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产生的对歪曲真理的欲望。这从“热”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AE 481节);“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而是指对各种邪恶的欲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可参看AE 162, 171, 506, 510, 512, 517, 650a, 653a, 950—951节)。由于这些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在其延续中被称为贪婪,也被称为欲望,所以“用火烤人”表示对来自各种邪恶的虚假,因而对作恶或伤害他人的贪婪或欲望;因为这是那些处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之人的生活快乐。正是由于这种快乐,这些爱的延续才被称为贪婪和欲望。
在世上,几乎没有人知道,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照着这爱的快乐而以伤害那些不与他们构成一体的人为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死后的这些人身上很明显地看出来;那时,他们生活的快乐就是以任何方式伤害其他人,向他们行恶,尤其善人。他们的这种快乐就是仇恨的快乐;因为他们仇恨,并出于仇恨迫害所有敬拜主的人。在世上,这种仇恨因外在约束而没有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这些外在约束就是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利益、职业、快乐和生命。他们被阻止和约束,免得它出现在别人眼前;但它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外在约束从他那里被除去时,它就会爆发出来;只要缰绳松开,他甚至会杀人。这就是“用火烤人”的含义。
之所以说“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叫他能用火烤人”,“日头”表示对神的爱,“热”和“火”或“用火烤人”表示对虚假和作恶的欲望,是因为对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爱和欲望,通过对来自天堂的良善和真理的爱或情感的流注而在恶人身上出现并变得显而易见。天堂的爱和情感流入恶人到何等程度,恶人就在何等程度上燃起对作恶和说假话的狂热和欲望。原因在于,在他们身上,天堂的一切良善都变成邪恶,天堂的一切真理都变成虚假。因为他们那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与天上的事物截然相反,凡流入一种相反形式的东西都会变成相反的东西或反面。当流入的东西变得强大时,它就会变成愤怒;它若占上风,或变得极其强大,就会变成折磨。当良善强有力地流入恶人时,恶人要么大发雷霆,要么陷入地狱的折磨。但当邪恶强有力地流入善人时,善人也会陷入极其痛苦的状态,还陷入良心的某种折磨。
这些效果的至内在原因是,在整个世界,无论灵界还是自然界,所有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都从唯一的生命源泉,也就是主那里发出,各人照各人的生命品质,因而照其爱的品质接受这生命;因此,那些在自己里面将天堂之爱变成地狱之爱的人不能不将从天堂流入的爱变成他们自己的爱,就像太阳的热和光在流入地上的物体时,通常所行的一样;其中一些物体凭这流注发出甜味,一些物体则发出臭味;然而,热和光在它们自己里面都是一样的,并且来自唯一的源头,就是太阳。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通奸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是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可推知,一个人热爱通奸到何等程度,就远离天堂到何等程度;因此,通奸关闭天堂,打开地狱。只要通奸被认为是可允许的,并被感觉比婚姻更快乐,他们就会如此行。因此,确认通奸,并出于其意愿的准许和同意而犯通奸罪,转身离开婚姻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直到最后他不相信教会或圣言的任何东西,完全变成感官人,死后成为地狱灵。因为如前所述,通奸是地狱;因此,一个通奸者就是一个地狱的形式。既然通奸是地狱,那么可知,除非一个人放弃通奸,如地狱一样避开并远离它们,否则他就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能接受一丁点来自天堂的流注。后来他会推理,婚姻和通奸是一样的,但为了秩序和后代的教育,婚姻必须在国家得到保护或维持;还推理,通奸不是犯罪,因为通奸同样能生出孩子或后代;它们不会对女人造成伤害,因为她们能忍受通奸,并通过通奸促进人类的繁衍。他不知道,赞同通奸的这些和其它类似推理都是从地狱的冥河水中冒上来的,人与生俱来的淫欲和兽性以快乐吸引并吸食他们,就像猪吞食粪便一样。下文会看到,这些推理就是阴间或冥界,如今它们占据了基督教界中绝大多数人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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