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记事二:
有一次,当我在灵界环顾四周时,我听到一种声音,就像咬牙切齿和跺脚或锤击,夹杂着刺耳的摩擦声或哨声。我问它们是什么意思,与我同在的天使们说:“它们是兄弟会或聚会,我们称之为辩论俱乐部,他们在那里彼此争论。他们争论的声音从远处听起来就是这样,但在附近听起来只是在争论。”走近后,我看到几座用粘土粘起来的芦苇建成的小屋。没有人被允许从门进入,因为来自天堂的光会流入,并造成混乱,于是我想透过窗户往里看看,但一个窗户也没有。就在这时,右边突然开了一扇窗户,我听到里面的人抱怨他们在黑暗中。很快,左边开了一扇窗户,右边的窗户就关上了;现在黑暗渐渐消散了,他们在自己的光中看见了彼此,或说又处于自己的光中。后来我被允许从门进去听听发生了什么事。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周围有长凳;但在我看来,他们都似乎站在椅子上,互相激烈争论信仰和仁爱。一方认为信仰是教会的本质,另一方认为仁爱是教会的本质。那些将信仰视为本质的人说:“我们不是凭信仰与神交往,凭仁爱与人交往吗?因此,信仰不是属天的,仁爱不是属地的吗?我们是通过天上的事物,而不是通过地上的事物而得救的。此外,神能从天上赐予信仰,因为它是天上的;而人可以为自己获得仁爱,因为它是地上的。人为自己所获得的东西与教会无关,因而没有拯救的力量。因此,在神眼里,没有人能因被称为仁爱作为或行为的作为或行为而称义。请相信我们,仅凭信仰,我们不仅称义,还成圣,只要我们的信仰没有被由仁爱的作为或行为产生的功德感玷污。”等等。
而另一方面,那些将仁爱视为教会本质的人强烈反对这一切,宣称使人得救的,是仁爱,而不是信仰。他们说:“神珍视所有人,渴望所有人的利益;但祂只有通过人这个工具才能实现祂的渴望或这种利益。神不仅赋予我们与人们谈论信仰问题的能力,还赋予我们为人们履行仁爱作为或行为的能力。难道你们没有看到,你们说仁爱是地上的,是多么愚蠢荒谬吗?仁爱是天堂,或说是天上的,由于你们不行仁之良善,所以你们的信仰是地上的。你们只会像木头或石头一样得到你们的信仰。你们说,你们通过听圣言而得到它;但仅仅听圣言怎么能产生任何效果,尤其在木头或石头上产生效果呢?也许你们可能会说,你们被复活了,而你们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它。但这种复活是什么呢?不就是你们能断言,唯有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吗?至于什么是信仰,尤其什么是得救的信仰,或哪种信仰使人得救,你们并不知道。”
然后,有一个人站了起来,与我交谈的天使称他为调和论者或融合主义者。他摘下帽子,把它放在桌子上,但马上又戴在头上,因为他秃顶了。他说:“请听我说;你们都错了。诚然,信仰是属灵的,仁爱是道德的,但它们仍结合在一起。它们通过圣言,因而通过圣灵,最后通过这些所产生的结果而结合在一起,这结果可被称为服从,尽管人没有参与这种服从,因为当信仰被引入时,人就像雕像一样对此一无所知。长期以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最终发现,人可以从神那里接受属灵的信仰,但他就像木头或石头一样,不能被神移动到属灵的仁爱那里。”
听到这些话,那些处于唯信的人鼓起掌来,而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则发出嘘声;他们愤怒地喊道:“听着,朋友;你不知道,有一种道德生活是属灵的,还有一种道德生活是纯属世的:对那些从神那里行善,但又貌似凭自己行善的人来说,有一种属灵的道德生活,而对那些从地狱那里行善,但又貌似凭自己行善的人来说,有一种纯属世的道德生活。”
我在前面说过,这种争论听起来就像咬牙切齿和跺脚或锤击,夹杂着刺耳的摩擦声或哨声。听起来像咬牙切齿的争论来自那些把信仰当作教会的唯一本质的人;跺脚或锤击来自那些把仁爱当作教会的唯一本质的人;而夹杂的刺耳摩擦声或哨声则来自调和论者或融合主义者。他们在争论中发出的声音在远处以这种方式被听到,因为他们在世上都喜欢争论不休,从来没有避开任何邪恶,因而从来没有行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任何良善。此外,他们完全不知道,信仰的全部就是真理,仁爱的全部就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在灵里不是真理,没有真理的良善在灵里不是良善;因此,一个构成另一个,或说两者塑造彼此。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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