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0

460.记事二:

460.记事二:
有一次,我环视灵界,只听见一阵噪音,象是磨牙,又象是(脉搏等的)跳动声,还夹杂着嘶哑的哭喊声。我问它们是什么,与我同在的天使说:“它们是联谊会,我们称其为辩论俱乐部,他们在那里彼此争论。从远处听,他们的争论声就是这样;但从近处听,就只听到他们争论。”走近后,我看见一些芦苇和泥粘成的茅屋。我想透过窗户往里看看,但一个窗户也没有。我不允许通过门进入,否则,天上的光就会流入,引起混乱。就在这时,右边突然开了一扇窗户,于是我就听见他们在黑暗中抱怨。但很快左边也开了一扇窗户,而右边的则关上了。然后,黑暗被渐渐驱散,他们能藉着自己的光看到彼此了。之后,我被允许从门进去倾听。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周围有长凳。但我觉得他们似乎全都站在凳子上,激烈争论信与仁。一方声称信是教会的本质,而另一方则声称仁是教会的本质。那些把信当作教会本质的人说:“我们不是凭信与神交往,凭仁与人交往吗?那么信岂不是属天的,而仁岂不是属地的?我们得救所凭借的,无疑是属天之物,而非属地之物。再者,神必从天上赐给我们信,因为信是属天的,而人则会赋予自己仁,因为它是属地的。人赋予自己之物与教会毫不相干,因此不会施行救赎。所以,人岂能凭所谓的仁爱行为而在神面前称义?请相信我们,我们不但唯信称义,还唯信成圣,只要这信不被仁爱行为产生的功德感所玷污。”诸如此类。
但那些把仁当作教会本质的人强烈反对这些论点,声称施行救赎的是仁,而非信。“神难道不会保住所有人,希望所有人好?若不藉着人,神如何做到这一点?难道神只赐给我们和人谈论信之事务的能力,而不赐给使人行出仁爱行为的能力?难道你们没有发现,你们有关‘仁属地’的言论何等荒谬?仁爱是天堂,因为你们没有行出仁爱的好行为,所以你们的信是属地的。若非象木、石,你们如何接受你们的信?你们会说,凭聆听圣言。但是,只凭聆听,圣言如何作用于人?它又如何作用于木、石?或许你们会不知不觉地苏醒;但何为苏醒,不就是你们能说唯信称义和得救吗?至于何为信,得救的是哪种信,你们并不知道。”
然后,有人站起来,与我交谈的天使称他为调和论者。他摘下假发帽,把它搁在桌子上,但马上又戴回去,因为他是个秃顶。他说:“请听我说,你们全都错了。事实是,信是属灵的,仁是道德的,但它们仍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圣灵以及它们的果效实现的。这果效的确能被称为顺服,尽管人没有参与其中;因为当信被引入时,人和雕像一样对此毫不知情。我长时间地思考这些问题,终于发现,人能从神那里接受属灵之信,却象一块木头那样无法被神转到属灵之仁那里。”
闻听此言,那些捍卫唯信之人鼓掌赞成,而那些捍卫仁爱之人则嘘声四起。他们愤慨地说:“听着,朋友,你不知道道德的生活有属灵的和纯属世的之分。属灵的道德生活可在那些行出神的良善,然而貌似自主行出之人身上找到,而纯属世的道德生活可在那些行出地狱的良善,然而也貌似自主行出之人身上找到。”
我说过,这场争论听上去就象磨牙,跳动声,夹杂着嘶哑的哭喊声。听上去象磨牙的争论出自那些把信当作教会唯一本质之人,跳动出自那些把仁当作教会唯一本质之人,而夹杂的嘶哑哭喊声则出自调和论者。他们的声音从远处听上去之所以像这样,是因为他们在世时全都卷入争论中,而没有避开任何邪恶;所以,他们没有行出来自属灵源头的任何良善。而且,他们完全不知道,整个信就是真理,整个仁就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并非灵里的真理,而没有真理的良善也并非灵里的良善,因此它们彼此构成对方。

诠释启示录 #846

846.“因为这是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 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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