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记事二:
有一次,我环视灵界,只听见一阵噪音,象是磨牙,又象是(脉搏等的)跳动声,还夹杂着嘶哑的哭喊声。我问它们是什么,与我同在的天使说:“它们是联谊会,我们称其为辩论俱乐部,他们在那里彼此争论。从远处听,他们的争论声就是这样;但从近处听,就只听到他们争论。”走近后,我看见一些芦苇和泥粘成的茅屋。我想透过窗户往里看看,但一个窗户也没有。我不允许通过门进入,否则,天上的光就会流入,引起混乱。就在这时,右边突然开了一扇窗户,于是我就听见他们在黑暗中抱怨。但很快左边也开了一扇窗户,而右边的则关上了。然后,黑暗被渐渐驱散,他们能藉着自己的光看到彼此了。之后,我被允许从门进去倾听。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周围有长凳。但我觉得他们似乎全都站在凳子上,激烈争论信与仁。一方声称信是教会的本质,而另一方则声称仁是教会的本质。那些把信当作教会本质的人说:“我们不是凭信与神交往,凭仁与人交往吗?那么信岂不是属天的,而仁岂不是属地的?我们得救所凭借的,无疑是属天之物,而非属地之物。再者,神必从天上赐给我们信,因为信是属天的,而人则会赋予自己仁,因为它是属地的。人赋予自己之物与教会毫不相干,因此不会施行救赎。所以,人岂能凭所谓的仁爱行为而在神面前称义?请相信我们,我们不但唯信称义,还唯信成圣,只要这信不被仁爱行为产生的功德感所玷污。”诸如此类。
但那些把仁当作教会本质的人强烈反对这些论点,声称施行救赎的是仁,而非信。“神难道不会保住所有人,希望所有人好?若不藉着人,神如何做到这一点?难道神只赐给我们和人谈论信之事务的能力,而不赐给使人行出仁爱行为的能力?难道你们没有发现,你们有关‘仁属地’的言论何等荒谬?仁爱是天堂,因为你们没有行出仁爱的好行为,所以你们的信是属地的。若非象木、石,你们如何接受你们的信?你们会说,凭聆听圣言。但是,只凭聆听,圣言如何作用于人?它又如何作用于木、石?或许你们会不知不觉地苏醒;但何为苏醒,不就是你们能说唯信称义和得救吗?至于何为信,得救的是哪种信,你们并不知道。”
然后,有人站起来,与我交谈的天使称他为调和论者。他摘下假发帽,把它搁在桌子上,但马上又戴回去,因为他是个秃顶。他说:“请听我说,你们全都错了。事实是,信是属灵的,仁是道德的,但它们仍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圣灵以及它们的果效实现的。这果效的确能被称为顺服,尽管人没有参与其中;因为当信被引入时,人和雕像一样对此毫不知情。我长时间地思考这些问题,终于发现,人能从神那里接受属灵之信,却象一块木头那样无法被神转到属灵之仁那里。”
闻听此言,那些捍卫唯信之人鼓掌赞成,而那些捍卫仁爱之人则嘘声四起。他们愤慨地说:“听着,朋友,你不知道道德的生活有属灵的和纯属世的之分。属灵的道德生活可在那些行出神的良善,然而貌似自主行出之人身上找到,而纯属世的道德生活可在那些行出地狱的良善,然而也貌似自主行出之人身上找到。”
我说过,这场争论听上去就象磨牙,跳动声,夹杂着嘶哑的哭喊声。听上去象磨牙的争论出自那些把信当作教会唯一本质之人,跳动出自那些把仁当作教会唯一本质之人,而夹杂的嘶哑哭喊声则出自调和论者。他们的声音从远处听上去之所以像这样,是因为他们在世时全都卷入争论中,而没有避开任何邪恶;所以,他们没有行出来自属灵源头的任何良善。而且,他们完全不知道,整个信就是真理,整个仁就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并非灵里的真理,而没有真理的良善也并非灵里的良善,因此它们彼此构成对方。
641.“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表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随着他们所作的工”表示死后留在人身上的一切事物。要知道,显现在人们面前的外在从内在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而内在并不显现在人们面前,但却显现在主和天使面前;前者和后者,或外在和内在合起来就是行为或所作的工;若内在处于爱和信,并且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就是好行为或善行;若内在未处于爱和信,并且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便是恶行。若外在貌似出于爱和信行事和说话,那么这些行为要么是虚伪的,要么是邀功的。十个人可以做出外在相同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并不相同,因为发出外在的内在并不相同。
谁看不出,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并且这二者合而为一?谁看不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是人的内在,言语和行为是他的外在?若没有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谁能说话和行动?由于人人都能明白这一切,所以他也能看出,行为是外在的,同时也是内在的;既然外在从其内在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如前所述,那么可知,外在具有如它内在那样的性质;所以“随着他们所作的工”就是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好行为或善行就是仁与信(参看73,76,94,141节);人的内在或内在人并不在于没有意愿的理解或认知,而在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或认知;因此,它不在于没有爱的信,而在于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行这些事就是人的外在或外在人(参看5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表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在以下经文中,“行为”所表相同:
在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他们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我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启示录2:23)
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2:1-2,4,9,13,19,26;3:1-3,7-8,14-15,19)
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耶和华定意,按我们的行径作为对付我们。(撒迦利亚书1:6)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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