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8.这清楚表明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的起源和性质,即:这种结合就是神对人们的爱的流注,并人对它的接受,这两者,连同人与它的合作一起,构成了对邻之爱,换言之,神对人们的爱流入我们,当我们接受这爱,并与它合作时,它就成为对邻舍的爱。简言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些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以及: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3)
主的所有诫命都与对邻之爱有关;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舍行恶,而是向他行善。那些如此行的人爱神,神也爱他们,这一点与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由于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撒谎的;因为那不爱自己所看见的弟兄的,怎能爱自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诫命。(约翰一书3:24; 4:20, 21)
447.死后,爱的友谊是有害的,这一点可从天堂和地狱的状态,以及与它们有关的人之灵的状态看出来。关于天堂的状态,天堂照着对良善之爱的各种情感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而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对邪恶之爱的各种情感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死后成为一个灵的人会立刻根据他在世上的生活而被判定到他的主导爱盛行的社群里去:如果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形成他爱的头,就到某个天堂社群里去,如果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形成他爱的头,就到某个地狱社群里去。一进入灵界(这是通过肉体死亡和被遗弃到坟墓中实现的),人就进入为他所属的社群做准备的状态。这种准备需要一些时间,是通过弃绝与他的主导爱不一致的爱实现的。因此,在此期间,一个人会与另一个人分离,朋友与朋友分离,被资助者与资助者,或说追随者与其领袖分离,父母与子女分离,兄弟与兄弟分离;他们当中的每个人都与他的同类建立内在的结合,他将与他们一起过一种与他们共享,适合他的状态,并真正属于他自己的生活,直到永远。然而,在这种准备的最初阶段,他们都聚在一起,如在世上那样友好交谈。但他们一点一点地、以他们没有察觉的方式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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