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7.对那些只敬拜神,而不同时出于仁爱做善行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们就像那些背约的人。对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并分别敬拜每一位神的人来说,情况也是不同的;对那些不靠近在其人身中的神的人来说,情况又是不同的。他们就是那些“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的人(约翰福音10:1, 9)。对那些出于确认否认主之神性的人来说,情况同样是不同的。所有这些类型的人都没有与神的结合,因而没有得救。他们的仁爱只是虚假的仁爱,而虚假的仁爱不会形成面对面的结合,只会形成侧面对侧面,或背对背的结合。
我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结合是如何实现的。对每个人来说,神以对祂的承认流入人所拥有的关于神的知识,同时以祂对所有人的爱流入。只以前一种方式,不以后一种方式接受这种流注的人,在理解力中,而不是在意愿中接受它;他仍处于关于神的知识,却没有对神的内在承认。他的状态就像冬天花园的状态。而另一方面,以这两种方式接受流注的人在意愿中接受它,并由此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而在整个心智中接受它,他拥有对神的内在承认,这种内在承认复活了他里面关于神的知识,或说将生命赋予这种知识;他的状态就像春天花园的状态。
结合是通过仁爱实现的,因为神爱每个人;由于祂不能直接向人行善,只能通过人间接行善,所以祂用祂自己的爱来激励人们,就像祂用对孩子的爱来激励父母一样。接受这爱的人就与神结合,并出于神的爱来爱他的邻舍。对他来说,神的爱就在他对邻舍的爱里面,并在他里面产生意愿和能力。
此外,由于人不会做善事,除非在他看来,能力、意愿和行为似乎都来自他自己,所以这种表象被赋予他;当他貌似凭自己出于自由行善时,这善就被归算给他,并作为回应被接受,结合通过这种回应而实现。这种情况就像主动和被动,以及两者的合作,当被动接受主动时,两者就会结合。这种情况也像行为中的意愿和话语中的思维,以及从至内层在意愿和思维这两者上运作或作工的灵魂。它还像动作中的努力,像种子里的多产力,这多产力从内部在汁液中运作,树则通过汁液甚至结出果实,并通过果实产生新种子。它又像宝石中的光,这光照着各个部分的质地进行反射,产生各种颜色;这些不同颜色表面上属于宝石,但实际上属于光。
522.“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这从“水”、“变苦”和“苦”的含义清楚可知:江河和泉源里的“水”是指理解的真理和教义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8a节);“变苦”和“苦”是指因真理与邪恶之虚假的混杂而被歪曲之物,因为“苦”在此是指苦艾的苦,而“苦艾”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而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9节)。在圣言中,“苦”表示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过,苦艾的苦表示一种不快乐,苦胆的苦表示另一种不快乐,毒芹或毒菜表示又一种不快乐,未成熟水果的苦又表示一种不快乐,既非菜蔬、也非水果的苦表示又一种不快乐;后者表示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一种心灵悲伤和焦虑。
这清楚表明,以下经文中的“苦”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出埃及记:
逾越节的时候,他们吃无酵饼和苦菜。(出埃及记12:8; 民数记9:11)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她的肚腹发胀,她的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启示录:
先知按照吩咐所吃的小书卷在他口中甜如蜜,但肚子却因它发苦。(启示录10:9–10)
其它地方也一样。但此处在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的地方,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刚才解释了这种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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