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6.众所周知,西奈山上所颁布的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关系到神,另一块关系到人;这两块石版在摩西手中是一块,其中关于神的内容在右边,关于人的内容在左边。因此,当它呈现在世人眼前时,两边的内容就会一起被看到。所以,一边能为另一边所见,就象耶和华与摩西交谈,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如我们所读到的那样。这样做是为了使如此联结的两块石版能代表神与人的结合,以及人与神的相互结合。为此,如此写就的律法被称为圣约和见证。圣约表示结合,见证表示照着约定生活。如此联结的这两块石版使我们得以看到爱神与爱邻的结合。第一块石版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这些事物居于主导地位:人当承认一位神,承认其人身的神性,圣言的神圣,要用从神发出的神圣事物来敬拜祂。这块石版包含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对十诫的解读(第五章)明显可知。第二块石版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它的头五条诫命涉及与被称为“工”的行为相关的所有事物,后两条诫命则涉及与意愿、因而与仁爱起源相关的所有事物。因为后两条诫命说“你不可贪恋”,当人不贪恋邻人的一切时,他就会希望邻人好。十诫既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也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对此,参看329-331节;那里还说明,只有那些拥有仁爱之人才有这两块石版的结合。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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