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6.众所周知,西奈山上所颁布的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关系到神,另一块关系到人;这两块石版在摩西手中是一块,其中关于神的内容在右边,关于人的内容在左边。因此,当它呈现在世人眼前时,两边的内容就会一起被看到。所以,一边能为另一边所见,就象耶和华与摩西交谈,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如我们所读到的那样。这样做是为了使如此联结的两块石版能代表神与人的结合,以及人与神的相互结合。为此,如此写就的律法被称为圣约和见证。圣约表示结合,见证表示照着约定生活。如此联结的这两块石版使我们得以看到爱神与爱邻的结合。第一块石版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这些事物居于主导地位:人当承认一位神,承认其人身的神性,圣言的神圣,要用从神发出的神圣事物来敬拜祂。这块石版包含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对十诫的解读(第五章)明显可知。第二块石版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它的头五条诫命涉及与被称为“工”的行为相关的所有事物,后两条诫命则涉及与意愿、因而与仁爱起源相关的所有事物。因为后两条诫命说“你不可贪恋”,当人不贪恋邻人的一切时,他就会希望邻人好。十诫既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也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对此,参看329-331节;那里还说明,只有那些拥有仁爱之人才有这两块石版的结合。
642.“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对他们实施伤害的人陷入来自地狱、毁灭自己的邪恶和虚假。这从“火”和“烧灭仇敌”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在此是指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对各种邪恶和虚假的爱(对此,参看AE 68, 504, 539节)。由此可知,“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那些渴望伤害他们或对他们造成伤害的人都陷入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虚假。“烧灭仇敌”是指这些人将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因为在圣言中,“仇敌”表示邪恶之虚假,“敌人”表示邪恶,那进行摧毁的,是对邪恶和虚假的爱。
经上说,“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但这话是照着表象来说的;经上照着表象还说,火和火焰从神的口中出来,怒气和愤怒从祂鼻孔中出来;然而,没有任何火、怒气和愤怒从祂那里发出来,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爱本身和怜悯本身,从中不可能发出任何火、怒气或愤怒;但经上仍如此说,是因为表象就是这样。表象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当邪恶和地狱的灵人攻击任何神性事物,企图伤害它时,如当他亵渎主或圣言,或任何教义之良善和真理,或主所保护的任何善灵或天使时,这恶灵就立刻失去主的保护;因为每个灵人,无论恶的还是善的,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当他失去这种保护时,就陷入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虚假,同时落到那些来自地狱、被称为惩罚者之人的手中;然后,这些灵人就照着他曾做过或试图做的恶事来惩罚和折磨他。由此可见,不是主向这些人行恶,而是恶灵自己自招邪恶,也就是说,是他里面的邪恶如此行。
这清楚表明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若有人想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两个见证人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这些是神性,因为它们来自与天使并世人同在的主;意思不是说火将从这些中喷出来,而是说火将从努力伤害他们的邪恶本身中喷出来,如刚才所述;理解这话的方式与理解火、怒气、愤怒从耶和华那里发出来这句话是一样的。《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那里的主题是,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将自己扔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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