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6.众所周知,西奈山上所颁布的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关系到神,另一块关系到人;这两块石版在摩西手中是一块,其中关于神的内容在右边,关于人的内容在左边。因此,当它呈现在世人眼前时,两边的内容就会一起被看到。所以,一边能为另一边所见,就象耶和华与摩西交谈,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如我们所读到的那样。这样做是为了使如此联结的两块石版能代表神与人的结合,以及人与神的相互结合。为此,如此写就的律法被称为圣约和见证。圣约表示结合,见证表示照着约定生活。如此联结的这两块石版使我们得以看到爱神与爱邻的结合。第一块石版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这些事物居于主导地位:人当承认一位神,承认其人身的神性,圣言的神圣,要用从神发出的神圣事物来敬拜祂。这块石版包含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对十诫的解读(第五章)明显可知。第二块石版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它的头五条诫命涉及与被称为“工”的行为相关的所有事物,后两条诫命则涉及与意愿、因而与仁爱起源相关的所有事物。因为后两条诫命说“你不可贪恋”,当人不贪恋邻人的一切时,他就会希望邻人好。十诫既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也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对此,参看329-331节;那里还说明,只有那些拥有仁爱之人才有这两块石版的结合。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 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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