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6.众所周知,西奈山上所颁布的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关系到神,另一块关系到人;这两块石版在摩西手中是一块,其中关于神的内容在右边,关于人的内容在左边。因此,当它呈现在世人眼前时,两边的内容就会一起被看到。所以,一边能为另一边所见,就象耶和华与摩西交谈,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如我们所读到的那样。这样做是为了使如此联结的两块石版能代表神与人的结合,以及人与神的相互结合。为此,如此写就的律法被称为圣约和见证。圣约表示结合,见证表示照着约定生活。如此联结的这两块石版使我们得以看到爱神与爱邻的结合。第一块石版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这些事物居于主导地位:人当承认一位神,承认其人身的神性,圣言的神圣,要用从神发出的神圣事物来敬拜祂。这块石版包含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对十诫的解读(第五章)明显可知。第二块石版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它的头五条诫命涉及与被称为“工”的行为相关的所有事物,后两条诫命则涉及与意愿、因而与仁爱起源相关的所有事物。因为后两条诫命说“你不可贪恋”,当人不贪恋邻人的一切时,他就会希望邻人好。十诫既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也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对此,参看329-331节;那里还说明,只有那些拥有仁爱之人才有这两块石版的结合。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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