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895.“和耶稣信仰”表示主对真理的植入和对祂的承认。这从“耶稣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耶稣信仰”是指主对真理的植入(参看AE 813节)。它之所以还表示对主的承认,是因为真理无法被植入,除非主被承认,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是天地之神。要知道,真理和信仰在本质上是一,因为信仰必须属于真理,真理必须属于信仰。因此,古人不谈论信,取而代之的是谈论真理;而当今的人却谈论信,而不是真理。原因在于,古人宣称,除了他们所看到为真实的东西,因而他们以理解力所明白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相信的。而当今的人却声称,要相信一件事,即便他们没有看到它,或以理解力来明白它。这清楚表明,古时的信与当今的信之间的不同,就像被看到的东西与没有被看到的东西之间的不同;而事实上,被看到或被理解力明白的真理本身不应被称为信,只有没有被看到,或没有被理解力明白的东西才被称为信。这就是为何高层天堂的天使甚至不愿提及信,因为他们出于对良善的爱和来自主而在他们里面的真理之光看到真理;他们说,相信任何一个说必须信这个或那个,尽管理解力并不明白的人是愚蠢的,因为这就是认为一件事就是如此,无论它是真的还是假的;相信虚假是有害的。此外,被相信,却没有被看到的东西只进入记忆,因而不能归给他,或被他采用。
由此可推知,最好不要使用“信”这个词,代之以“真理”一词。然而,被相信,却没有被看到的东西可称为信,尽管这种信只是知识(或科学)。不过,一旦一个人变得属灵(当他那与天堂交流的内在被打开时,他就变得属灵),那么被称为信的知识或科学就变成真理,因为这时,它凭天堂之光被看到了。要知道,所有天使和所有善灵看天堂的真理,就像肉眼看世上的物体一样;因为天堂的物体对那些属灵的人来说,就是真理。原因在于,他们的理解力就是他们的属灵视觉。之所以应该用真理这个词来取代信,是因为一切聪明和一切智慧都通过真理存在,而一切无知,也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无知,都通过信存在,尤其通过分离之信存在。因此,当高层天堂的天使听见有人提到信时,他们就会转身离开。原因在于,他们的心智厌恶那些声称理解力应当服从信仰的人所思想的东西;并且看不到真理就等于熄灭了这些天使所在并在他们里面的天堂之光。此外,他们感到惊讶的是,有些人竟相信,理解的信,或理智的信不是属灵之信;事实上,这种信是真理;而不理解的信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来自另一个人,就本身而言,这种信只是知识(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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