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55

455.下面有关地狱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诠释启示录 #15

15.“又遵守其中所

15.“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爱如此行。这从“遵守”和“其中所记载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observing and keeping)是指感知、意愿并相应地实行,在此是指照天堂的教义而行;“其中所记载的”是指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这爱的快乐;因为凡出于爱所行的,都是出于快乐而行的;快乐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其中所记载的”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包含在天堂教义中的事物都刻写在心上,因而刻写在生活上;凡刻写在内心和生活上的事物都刻写在爱上;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属天的奥秘》,7542, 9050,10336节)。这之所以是对真理的爱,是因为这些事物论及天堂的教义,而天堂的教义来自真理。圣言经常提到遵守律例、诫命、话和律法;遵守在那里表示理解、意愿并实行,如在马太福音: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导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20)

路加福音:

听神的话而遵守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1:28)

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同一福音书:

人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0, 14)

遵行就是意愿,意愿就是遵行,因为在行为中,意愿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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