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44.“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自称“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充分证明了;该书引圣言作了充分的证明,故此处无需赘述。主因作为圣言在约翰面前展现祂自己,因而为他所见,故被称为“人子”。祂之所以作为圣言展现祂自己,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新教会,它是一个来自圣言并照对圣言的理解而立的新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它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一书。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约翰便看见人子站在灯台的中间。“中间”表在至内层,凡在周围或外面的事物皆从这至内层得其本质,在此则指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事物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多有说明。它就像中间的光源和火焰,周围的一切皆从其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中间”具有同样的含义:
锡安的居民哪,当喊叫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6)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神殿中施行慈爱。(诗篇48:9)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篇82:1)
通过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即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全部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全部中。在圣言论述邪恶的许多经文中,如以赛亚书(24:13);耶利米书(23:9);诗篇(5:9);耶利米书(9:4-5);诗篇(36:1;55:4;62:4),“中间”也表至内层,因而表全部。引用这些经文,为要阐明“灯台中间”表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来自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新教会(参看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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