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176.人怎能信赖教会的会议呢?因为他们并未直接靠近教会的神。教会不是主的身体,主是它的头吗?身体没了头,有什么用呢?有三个头在上面,并且接受讨论并传达指令的三个头的引导,这是什么样的身体呢?那么,启示(当唯独出于主时,它是属灵的,主是天堂与教会的神,同时是圣言的神)岂不变得越来越属世,最终变得感官化了吗?然后,它一嗅到具有内在形式的纯正神学真理,就会立刻将其逐出理性理解力的思维,就象扬场机将谷糠扬到空中一样。在这种状态下,谬误便取代真理,黑暗则取代光线。于是,这些人仿佛站在洞穴里,鼻梁上架着眼镜,手里拿着蜡烛,面对天堂之光中的属灵真理时就闭上眼帘,面对属肉体感觉的虚幻之光的感官印象时则睁开双眼。读圣言时也是如此,那时,头脑对着真理昏昏欲睡,对着虚假则完全清醒,就象启示录所描述的从海里升上来的野兽:口像狮子的口,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启示录13:2)。
在天堂,据说,当尼西亚公会达到目的时,主向门徒所预言的事就发生了:
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实际上,使徒教会曾像星空闪耀的一颗新星。但是,两次尼西亚会议之后,这个教会最终和后来的星辰一样,逐渐变暗、直至消失。根据天文学家的观测,这种事在世上时有发生。我们在圣言中读到:耶和华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书6:16)。所以,谁能靠近祂呢?祂不是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也就是说,祂不是降下来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以此成为这世界的光了吗(约翰福音1:9;12:46)?
谁看不出,靠近在自己光里的父神,就象乘上黎明的翅膀飞向太阳那样不可能?或像靠阳光而不靠食物活着那样不可能?又或像鸟儿在太空飞翔,或雄鹿在空中奔跑那样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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