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4.前面说明,人皆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外在被称为他的外在人。有必要补充以下事实:内在人存在于灵界,而外在人存在于尘世。人之所以如此受造,是为了他能与灵界的精灵并天使相联,并由此分析思考,死后从自己的世界转到另一个世界。灵界既指天堂,也指地狱。因为内在人与灵界的精灵并天使同在,外在人则与世人同在,所以很明显,人既能与地狱灵交往,也能与天堂天使交往。这样做的能力和力量将人和动物区分开。决定人本质的,是其内在人的性质,而非其外在人的性质,因为内在人就是他的灵,并经由外在人行动。他的灵在尘世所披戴的肉体是一个附加物,用来生殖和形成内在人。因为内在人在尘世得以形成,如同树在土壤中生长,或种子在果实中形成。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更多内容,可参看前文(401节)。
423.“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神性意愿。这从“拿着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拿着印”表示拥有命令,因为命令是由封印来确认的;因此,“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拥有神性命令。这里的神性命令表示神性意愿,因为“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印的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凡从神性之爱出来的,都是神性意愿。也有些神性命令不是来自神性意愿,而来自容忍和许可,其中许多命令被赐给以色列人,如他们被允许娶几个妻子,给她们休书,以及其它类似的事。这些命令属于许可,被赐下是由于他们心硬,这从主在马太福音(19:8)和马可福音(10:4–5)中的话明显看出来。但直接来自神性之爱的命令都属于神性意愿;故经上说“永生神的印”,主凭神性之爱而被称为“永生神”,因为爱是人的真正生命,神性之爱是一切事物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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