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4.前面说明,人皆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外在被称为他的外在人。有必要补充以下事实:内在人存在于灵界,而外在人存在于尘世。人之所以如此受造,是为了他能与灵界的精灵并天使相联,并由此分析思考,死后从自己的世界转到另一个世界。灵界既指天堂,也指地狱。因为内在人与灵界的精灵并天使同在,外在人则与世人同在,所以很明显,人既能与地狱灵交往,也能与天堂天使交往。这样做的能力和力量将人和动物区分开。决定人本质的,是其内在人的性质,而非其外在人的性质,因为内在人就是他的灵,并经由外在人行动。他的灵在尘世所披戴的肉体是一个附加物,用来生殖和形成内在人。因为内在人在尘世得以形成,如同树在土壤中生长,或种子在果实中形成。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更多内容,可参看前文(401节)。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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