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54

XVII.恶人之间的

XVII.恶人之间的爱之友谊实际上是一种深深的相互仇恨

454.前面(TCR 401—402节)说明,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被称为内在人,外在被称为外在人。对此,可以补充以下内容:内在人在灵界,外在人在自然界。人被如此创造,是为了他可以与灵人和天使在他们的世界相联系,并由此可以分析性地思考,死后则从他自己的世界转到另一个世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由于内在人与灵人和天使在他们的世界相联,外在人与世人相联,所以很明显,人既能与地狱灵联系在一起,也能与天堂天使联系在一起。人凭这种官能和能力而有别于动物。人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其内在人的性质,而不是取决于其外在人的性质,因为内在人是他的灵,灵通过外在人行动。他的灵在自然界所穿的物质身体是为了繁衍后代和内在人形成的附属物;因为内在人在自然界形成,就像一棵树在土壤里形成,或种子在果实里形成一样。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详情可参看前文(TCR 401节)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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