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3.而死的仁爱是那些其信仰是死的之人的仁爱;因为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关于信仰那一章(TCR 336, 362-367节)已经说明,它们构成一体。那些没有作为或行为之人的信仰是死的,这一点从雅各书(2:17, 20)明显看出来。此外,对那些不信神,却信活人和死人,把偶像当作神圣或圣物本身来敬拜,如以前的外邦人所行的那样的人来说,信仰是死的。那些处于这种信仰之人的供物,就是他们为了拯救而献给所谓的行奇迹的圣像,并视之为仁爱作为或行为的供物,就像放在死人的骨灰盒和棺材里的金银;它们甚至像献给冥府守门狗的一块食物或肉,或为了摆渡到至福乐土或极乐世界而支付给冥府渡神的渡河钱。但那些相信没有神,只相信自然之人的仁爱既不是虚假的,也不是虚伪的,亦不是死的;它根本就不是仁爱,因为它没有依附于任何信仰,不能被称为仁爱,因为仁爱的品质取决于信仰。从天上观之,这种仁爱就像骨灰做的饼,鱼鳞做的烙饼,或蜡做的水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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