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3.死仁爱是这些人的特征:他们的信是死的,因为信如何,仁就如何。在信那一章已说明,它们构成一体。没有行为之人的信是死的,这可从雅各书(2:17,20)清楚看出来。而且,不信神,却信人,无论活人还是死人,并敬拜形像本身如神圣之人的信是死的,如外邦人惯常所行的。有这种信之人的祭品被拿来供奉给能施行神迹的形像,如他们所称呼的那样,是为了得救,被他们视为仁爱行为。然而,这些祭品就像扔进死人骨灰盒和棺材里的金银;确切地说,它们就像献给冥府守门狗的肉,或为了被摆渡到极乐世界而付给冥府渡神的费用。但是,那些不信神,只信自然之人的仁爱既不是不正当的,也不是伪的,而是死的,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它没有依附于任何信。它无法被称为仁,因为仁的性质取决于信的性质。从天上观之,这种人所具有的仁就像骨灰做成的面包,鱼鳞制成的饼,或蜡塑成的水果。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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