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1.不与对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里面的一位神的信仰结合的一切仁爱都是虚假的。这就是当今教会的仁爱,其信仰是按连续顺序对同一神性的三个位格,即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信仰。由于它是对三个位格的信仰,其中每一个位格都是一位自存的神,所以它是对三神的信仰。仁爱可以依附于这种信仰,如它的支持者所做的那样,但它永远不能结合;只依附于信仰的仁爱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因而是虚假的。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许多异端的仁爱,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两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仁爱不能与这些人的信仰结合,或当与它结合或联结时,这仁爱是一种虚假的仁爱。它被称为虚假,是因为它就像一个私生子,或像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被赶出了家门(创世记21:10)。这种仁爱就像不是自然长在树上,而是用针被固定在树上的水果;它就像一辆马车,马只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与马车相连,因此当这些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把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后面。
522.“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这从“水”、“变苦”和“苦”的含义清楚可知:江河和泉源里的“水”是指理解的真理和教义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8a节);“变苦”和“苦”是指因真理与邪恶之虚假的混杂而被歪曲之物,因为“苦”在此是指苦艾的苦,而“苦艾”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而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9节)。在圣言中,“苦”表示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过,苦艾的苦表示一种不快乐,苦胆的苦表示另一种不快乐,毒芹或毒菜表示又一种不快乐,未成熟水果的苦又表示一种不快乐,既非菜蔬、也非水果的苦表示又一种不快乐;后者表示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一种心灵悲伤和焦虑。
这清楚表明,以下经文中的“苦”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出埃及记:
逾越节的时候,他们吃无酵饼和苦菜。(出埃及记12:8; 民数记9:11)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她的肚腹发胀,她的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启示录:
先知按照吩咐所吃的小书卷在他口中甜如蜜,但肚子却因它发苦。(启示录10:9–10)
其它地方也一样。但此处在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的地方,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刚才解释了这种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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