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表属灵生命的灭绝和由此而来的诅咒。此处“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随着这“死”而来的诅咒。每个人由于创造、因而由于出生而拥有属灵的生命,但当否认神、圣言的神圣和永生时,这生命便被灭绝。它在意愿中被灭绝,但仍存留在认知中,确切地说,存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动物。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由此而来的诅咒,故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阴府”(或“阴间”、“地狱”)一同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做你的灾害;阴间哪,我要做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他们如同羊群派定下阴间;死亡必牧养他们,阴间必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之手。(诗篇49:14-15)
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示录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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