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50

450.若非仁与信合

450.若非仁与信合而为一,若非二者联合注目于主,真正的、活生生的仁爱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三者,即主、仁和信,是得救的三大要素,当它们合为一体时,仁才是仁,信才是信,主在它们里面,它们在主里面(参看363-367,368-372节)。然而,这三者未联结在一起的地方,仁爱要么是不正当的,要么是伪的,要么是死的。基督教自建立之时就被各种异端邪说包围,这些异端甚至延续至今。其中每一种异端都有这三大要素,即神,仁和信,并且一直承认它们。因为没有这三者,就没有宗教。尤其是仁爱,它依附于任一异端信仰,如苏西尼派、宗教狂或犹太教、甚至偶像崇拜者的信仰。所有这些人都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仁爱,因为就外在形式而言,它看上去很相似。但是,根据仁爱所依附或联结的信仰,其性质会实实在在地发生变化。对此的论证,可参看信那一章。

诠释启示录 #551

551.“愿意死,死

551.“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却是徒劳。这从“死”和“死却逃避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死”在此是指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却逃避他们”是指他们不能摧毁,因而他们的渴望是徒劳的。“死”在此表示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前面的“死”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理解力的生命是理解真理的官能,意愿的生命是感知良善的官能;因此,“死”表示这一种或那一种生命的丧失。在第一个例子中,“死”表示理解真理的官能的丧失,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示感知良善的官能的丧失,因为前文论述了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 288b, 484节)。这清楚表明,“死”在此表示剥夺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为何经上用了两种几乎相同的表达方式,又为何“要求死”论及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愿意死”论及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由于适合人的属灵生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所以这句话也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灵生命。此外,感知良善的官能和理解真理的官能一样,也被赐给了每个人,因为真理爱良善,良善爱真理;因此,它们不断渴望结合,并且像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结合。当它们结合时,理解力出于对思考真理的情感而思考真理,然后理解力也看到真理,意愿则感知到它。出于意愿的情感感知真理就是感知良善,因为当人意愿真理,或受它影响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时,真理就变成良善;因此,凡被爱的,都被称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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