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0.若非仁与信合而为一,若非二者联合注目于主,真正的、活生生的仁爱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三者,即主、仁和信,是得救的三大要素,当它们合为一体时,仁才是仁,信才是信,主在它们里面,它们在主里面(参看363-367,368-372节)。然而,这三者未联结在一起的地方,仁爱要么是不正当的,要么是伪的,要么是死的。基督教自建立之时就被各种异端邪说包围,这些异端甚至延续至今。其中每一种异端都有这三大要素,即神,仁和信,并且一直承认它们。因为没有这三者,就没有宗教。尤其是仁爱,它依附于任一异端信仰,如苏西尼派、宗教狂或犹太教、甚至偶像崇拜者的信仰。所有这些人都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仁爱,因为就外在形式而言,它看上去很相似。但是,根据仁爱所依附或联结的信仰,其性质会实实在在地发生变化。对此的论证,可参看信那一章。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事奉和行动的意愿。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352节);此处也一样,即相爱、认知或领悟、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因此若其中一个缺失,另外二个就什么也不是;以行动来事奉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面二者在它里面并共存。“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就是意愿的良善,和同时认知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intellectual)。“玛拿西”之所以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是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频繁提及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故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一旦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玛拿西”数处被提及,如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雅各接纳他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为他祝福(创世记48:15,16);摩西为他祝福(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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