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0.若非仁与信合而为一,若非二者联合注目于主,真正的、活生生的仁爱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三者,即主、仁和信,是得救的三大要素,当它们合为一体时,仁才是仁,信才是信,主在它们里面,它们在主里面(参看363-367,368-372节)。然而,这三者未联结在一起的地方,仁爱要么是不正当的,要么是伪的,要么是死的。基督教自建立之时就被各种异端邪说包围,这些异端甚至延续至今。其中每一种异端都有这三大要素,即神,仁和信,并且一直承认它们。因为没有这三者,就没有宗教。尤其是仁爱,它依附于任一异端信仰,如苏西尼派、宗教狂或犹太教、甚至偶像崇拜者的信仰。所有这些人都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仁爱,因为就外在形式而言,它看上去很相似。但是,根据仁爱所依附或联结的信仰,其性质会实实在在地发生变化。对此的论证,可参看信那一章。
277.“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表出于属灵的良善称谢主的神性人身。“香”之所以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而在此表示出于这良善的称赞,是因为犹太和以色列教会的敬拜形式主要是献祭和焚香。因此祭坛有两种,一种用来祭祀,一种用来焚香。香坛在会幕内,被称为金香坛;而祭坛在会幕外,被称为燔祭坛。这是因为一切敬拜通过两种良善而存在,一为属天良善,一为属灵良善。前者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后者是对邻之爱的良善。以献祭来敬拜是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以焚香来敬拜是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无论你说敬拜,还是说称赞,都是一回事,因为一切敬拜都是称赞。盛香的“香炉”和“香”所表相同,因为能盛之物和所盛之物,就像工具因和主因作为一个原因起作用。
在以下经文中,“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
从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焚香。(玛拉基书1:11)
他们必将你的典章指教雅各,他们要把香焚在你鼻孔前,把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我要拿肥牛作燔祭,将香祭献给你。(诗篇66:13, 15)
他们必从犹大城邑而来,献上燔祭、平安祭、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他们要从示巴而来,奉上黄金乳香,并且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乳香”和“香”所表相同,因为乳香是制香的主要原料。马太福音中的也一样:
东方的智者揭开宝盒,给刚出生的主献上黄金、乳香、没药。(马太福音2:11)他们之所以献上这三样礼物,是因为“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一切敬拜都是由这三种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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