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5

45.从对圣爱的描述

45.从对圣爱的描述可以看出它的对立面,即魔鬼之爱的本质。魔鬼之爱是我欲,它虽冠以爱之名,但就本身而言,其实是恨。因为它只爱自己,只愿为了利己而与他人结合,不愿为了利人而与他人结合。其至内在的性质就是不断试图统治每个人,夺取每个人的财物,最终象神那样被崇拜。这就是为何地狱居民都不承认神,却视那些比其他人强大的人为神。所以,他们根据其权力范围而拥有高低不等、大大小小的神。在地狱,这就是每个人心之所系的,所以那里的每个人都燃烧着对自己神的仇恨。而后者反过来对他所控制的人也以恨相待,视他们为卑贱的奴隶。只要他们敬拜他,他就会客气地与他们说话,但对其他人却怒火中烧,而且发自于内,或从心里向自己的追随者发怒。我欲与盗贼当中的爱一样。共同劫掠时,他们彼此拥抱亲吻,但得手后却迫切想杀害彼此,以占有所有脏物。
在地狱:凡这爱所统治的地方,它都使得其欲望从远处看似各种野兽,有的象狐狸和豹子,有的象狼和虎,有的象鳄鱼和毒蛇;它使得地狱居所充满乱石堆和沙砾,以及遍满呱鸣之蛙的沼泽,还使阴郁的鸟儿在他们的棚屋上盘旋和尖叫。这就是圣言先知书中所提到的旷野禽兽和豺狼,那里描述了出于我欲的统治欲(以赛亚书13:21;耶利米书50:39;诗篇74:14)。

揭秘启示录 #799

799.“因为你的客

799.“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大人物”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他们被称为红衣主教、大主教和主教;他们被称为“客商”,是因为他们利用教会的圣物,就像利用货物一样来获利(AR 771, 783节);“大人物”在此表示那些利用修会章程留给自己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的人。为什么这么说,这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前文的一个结果。
在前文,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巴比伦决不能再听见;各样手艺的匠人在那里决不能再遇见;石磨的响声在那里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那里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决不能再听见”,这些话表示在巴比伦,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又没有对属灵真理的寻求和探究,没有对它的光照和感知,因而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AR 792-794, 796, 797节)。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是因为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也作交易并获利,从而为品级较低的人立了榜样。因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
或许有人会问:“可被称为交易的特权都有哪些?”它们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和薪俸,而是那把钥匙的权柄所带来的豁免权;这些豁免权有:赦罪,即便是滔天大罪,由此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向教皇求情,获得在禁婚亲等或法律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缔结婚姻的权柄,并在非禁婚亲等或法律不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结束婚姻的权柄;允许这些人自己如此行,无需通过宽容来求情;授予其权力范围内的特权;按立圣职,坚振圣事;他们使用从修道院所获得的总体和具体的酬金;挪用来自其它源头、依法属于他人的收入;以及其它许多手段。这些,而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如果他们满足于它们的话,导致他们对属灵真理没有任何情感、思维、探究和感知,也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为它们是不义玛门的所得或所追求的,不义之人不断贪恋属世的财富,厌恶属灵的财富,即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此处要进一步说一说“钥匙权柄”对罪行,甚至滔天罪行的豁免权,他们利用豁免权不仅使罪人免除了永恒的惩罚,甚至还免除了世俗的惩罚;即便没有释放他们,他们仍通过庇护进行保护。谁看不出,这不属于教会的权力范围或宗教裁判权,而是属于民间的权力范围?这是要把他们的统治权延伸到世俗的一切,破坏公共安全;而且,利用仍留给他们的这种权柄,他们拥有恢复他们早先对君王建立的一切法庭,从而对法官,甚至最高法官的专制统治的权力;他们若不害怕人们退出教会,也会这样做。这就是但以理书中这句话的意思: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个兽必想改变时期和公义。(但以理书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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