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8.然而,那些在世时彼此缔结爱的友谊之人,就无法像其他人那样有序分离,然后被分配到与其生命相对应的社群中。他们在灵的层面内在联结,无法分开,因为他们就象嫁接在一起的枝条。所以,若一个内在处于天堂,而另一个内在处于地狱,那么他们就会彼此粘在一起,如同羊被拴到狼身上,鹅被拴到狐狸身上或鸽子被拴到老鹰身上。内层在地狱的这一个会将地狱气息吹入内层在天堂的那一个。在天堂,众所周知的真相之一就是,邪恶的观念能注入到善人里面,而良善的观念却无法注入到恶人里面。原因在于,每个人生来就充满邪恶。所以,当善人像这样与恶人粘在一起时,他们的内层就都关闭,两个人都被投入地狱,在那里,善人备受煎熬,只有经过一些时日后,他才得以释放,直到此时,他才开始为天堂做准备。
我曾被允许看到这类结合,特别是兄弟姊妹及其他血缘关系,以及领主与其手下,很多人与马屁精之间的结合,双方有着完全相反的情感和不同的秉性。我发现有些人看似小孩和豹子,然后他们彼此拥抱,发誓要维持先前的友谊。这时,我察觉到善人吸收了恶人的乐趣,他们手牵手,一起走进洞穴,只见那里成群的恶人面目狰狞,尽管他们的幻觉使得他们看似相当有魅力。但一段时间后,我就听见善人恐惧地哀嚎,仿佛他们要被绞死,而恶人却欢欣雀跃,仿佛夺走了敌人的战利品,还有其它这类凄惨的场面。我被告知,善人被释放后,会通过改造为天堂做准备,不过,难度要比其他人更大。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