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44

444.道德的生活若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诠释启示录 #52

52.“并为给耶稣基

52.“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表示并为了主的神性人身可以被承认。这从“见证”和“耶稣基督”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参看AE10, 27节);“耶稣基督”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26节)。这些话论及外邦人的教会,该教会即将接受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些话论及外邦人的教会,对此,可参看AE 50节)。基督教会的确承认主的神性,但不承认祂的神性人身;因此,当他们根据教义来思想并谈论主时,就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分离,并视祂的人身或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或人性;而事实上,神性就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这就是为何这些人无法拥有神性的观念;尽管正是这个观念就进行结合,因为思维进行结合;没有通过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通过信和爱而与神性的结合,就没有拯救。说通过思维和情感结合,跟说通过信和爱结合是一样的,因为我会思考我所信的,我会被我所爱的感动。相信不可见的东西就跟相信自然界的至内层差不多,当心智沉溺于自己的幻想时,它很容易陷入这种错误。然而,一种看见神性,事实上看见人形式的神性的渴望通过来自天堂的不断流注被植入每个人。

这种渴望被植入简单人,也被植入外邦人当中正直、心地善良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82节)。因此,这些人中所有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被主接受,并被赋予天堂。其他人不能被接受,因为他们没有结合。天堂里的所有天堂,古代最有智慧的人,以及所有拥有属灵信仰,也就是活的信仰之人,无论在这个地球上,还是在宇宙所有星球上,都在思维上看到他们的神或神性,因为他们承认神性人身,因此被主接受(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天堂与地狱》,79–86, 316, 321节;《宇宙星球》,7, 40, 41, 65, 68, 91, 98, 99, 107, 121, 141, 154, 158, 159, 169节)。由于从天堂植入每个人的这种渴望或感知被世上有学问的人完全弃绝,进入神性的入口由此被堵住,所以主正在外邦人当中建立一个新教会,外邦人没有根除这种观念,连同与这观念在一起的信。基督教界对这种植入的渴望或原则的根除来源于巴比伦民族,它将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以便他们当中的领袖可以被承认为主人身或人性的代理人,也可以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这里,声称主从父获得这权柄;而事实上,祂从自己获得该权柄,因为它来自祂自己的神性。因此,他们不愿听见关于神性人身的任何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4738节)。但关于这个主题,由于它是教会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所以下文会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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