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44

444.道德的生活若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诠释启示录 #476

476.“用羔羊

476.“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植入。这从“使袍子变得洁白”和“羔羊的血”的含义,以及一个事实清楚可知:“使袍子变得洁白”是指脱去虚假,披上真理,因为“白”和“变白”论及真理,这些真理由“袍子”来表示。“白”和“变白”论及真理(参看AE 196节);“袍子”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参看AE 395a节)。经上说“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是因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衣服在灵界显得很暗淡,还有污点,而那些处于试探之人的衣服则显得肮脏;不过,一旦他们从试探中走出来,由于那时他们充满神性真理,他们就看似穿上了没有污点、洁白闪亮的衣服,如刚才所提到的。这就是为何“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他们脱去虚假,披上真理。“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329a–f节);由于在试探中,虚假被抖掉,真理被植入,所以一般来说,“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植入。“羔羊的血”在圣言的字义上表示十字架受难,但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人通过这神性真理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也就是说,他的衣服变得洁白。十字架受难是主的最后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完全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当这些事实现和完成时,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它表示从祂得了荣耀的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如主在约翰福音(7:39)和别处所教导的。当神性真理被接受时,人就通过神性真理,而不是通过在十字架上流血而被主改造和重生,并得救。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 294节),以及其中从《属天的奥秘》所摘录的内容。这也可从一个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天使的衣服因又白又亮而闪闪发光,但不是凭对主在十字架上所流之血的信和思维,而是凭来自主、与他们同在的神性真理而闪闪发光。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衣服都取决于他们所拥有的真理;任何天使都不允许思想主的受难,只允许思想祂的荣耀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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