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1229.“他对我说,千万不可”表示知道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他说“千万不可”,也就是说,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任何人都决不可以俯伏在他面前,也决不可以崇拜他。
(关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的属性,即无限、永恒、圣治、全能、全在和全知;现在我们仍需论述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一切事物的生命都来自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上述属性也都论及这两者。但为了清楚理解一切事物的这两个要素,要按以下顺序来论述它们。首先关于神性之爱:
(1)在世上,人们几乎不理解爱是什么,然而,爱正是人的生命。
(2)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而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
(3)生命,即爱,若不在一个形式中,就不存在,这形式就是整体上的功用的形式。
(4)这样一种形式就是人,无论个体还是集体,天堂就处于这种形式,世界也处于这种形式。
(5)功用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功用也有各个层级。
(6)情感和功用一样多;因此,情感也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情感有各个层级。
(7)对功用的每种情感本身都照其质和量而为一个人。
(8)每种功用都从共同利益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并从它那里流入,赋予生活的必需品、功用和快乐,或说生活的必需、有用和快乐的事物。
(9)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功用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并爱主爱邻,是一个人。
(10)功用的作用力量照着功用按其次序的联系而产生生命之热,这热在人里面被感觉为爱。
(11)这一点因人意愿这事或那事,或这事或那事对他来说是良善,或不是良善,最终因他的快乐而变得显而易见。
(12)人里面的一切都通过来自主的爱及其热而形成、生长,并被主保持在联系中。
(13)人不知道何为情感,更不知道情感与已经生在世上和将生在世上,直到永远的人一样多,一样各种各样;事实上,它们是无限的。
(14)人只知道他是思维;然而,他是情感。
(15)他也不知道他照着对功用的情感而拥有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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