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1112.“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这从“想起来”和“不义”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起来”当论及神时,是指把主与他们自己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公义”(the just)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公义”(the just)之所以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是因为文明的公义只是属于法律的文明真理,文明的公平(civil equity)是也属于法律的良善。事实上,正如法律意愿公义,它也意愿公平;因为正如一切真理都必须来自良善,一切公义都必须来自公平;正如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一切公义都属于公平,反之亦然。这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公平不再是公平,所谓的公义不是公义。同样,良善和真理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良善不是良善,真理也不是真理。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不义”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之所表示邪恶之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是因为之前的话,即“她的罪已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关闭了天堂;当天堂向人关闭时,主就被分离了;后面这话的含义从前面那话的含义可推知。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没有将自己与他们分离,而是他们将自己与主分离;因为主从脸上,而不是从后脑勺注视每个人。正因如此,天堂天使不断拥有主在他们面前,无论他们转向哪个方向,情况都是这样;但恶灵则将脸转离主,将后脑勺转向祂,从而把自己与祂分离。正是来自他们邪恶的虚假造成了这种结果。天堂天使以这种方式转向主,地狱灵则背离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251, 272, 548, 552, 561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前面说明,独自的一个神性是不可能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现在的问题是,在主在世上取得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之前,神拥有什么样的三位一体。那时神同样是一个人,拥有神性、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拥有神性存在,神性显现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为如前所述,没有一个三位一体的神是不可能的。但那时,神性人身不是直到终端的神性。终端就是那被称为“肉和骨”的;当主在世时,祂甚至将这些终端也变成神性;这是必要的,这就是神现在所拥有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发出;然而,这不会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他不像世人那样有肉有骨。
主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被称为“肉和骨”的终端,主亲自向门徒证明了这一点(当门徒看见祂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了一个灵),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由此可推知,现在神比天使更是人。我们已经在天使和世人之间作了对比;然而,必须明白的是,神在自己有生命,而天使在自己没有生命,因为他是生命的接受者。主在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都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处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为祂在别处说:“父在祂里面,父与祂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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