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31.“全能者”表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权能,并藉着终从初管理一切事物的。既然万物皆来自主,从来自祂的最初被造,并且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由此存在,如《圣爱与圣智》一书所充分说明的,那么可知,祂必是那全能者。可以设想一下万物所出的那一位;那一位的万物,就是按一定次序依赖那一位的万物,岂不像环环相扣的各个环节,或如依赖心脏的全身血管,或如依赖太阳的整个宇宙中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万物就是这样依赖于主,祂是灵界的太阳,一切本质、生命、能力皆来自祂。一言以蔽之,“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传17:28)。这就是神性全能。主通过终从初统管万有,这是以前从未揭示的奥秘,如今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的许多地方,以及《圣治》(124节)、《圣爱与圣智》(221节)已有解释。众所周知,神性因是无限的,故不会落入任何世人和天使的思想观念,因为他们是有限的,有限者不能参透无限者。但是,为了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领悟,主乐意用这些话描述祂的无限: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因此,这些话包含了天使和世人对于神所能思想的一切,无论以属灵的方式还是以属世的方式。总体来说,这些事就是上面以普遍方式所引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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