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191.“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表他们所居于其中的源自主之良善的真理支撑主在天上的教会。“殿”表教会,“我神殿”表主在天上的教会。由此明显可知,“柱子”表支撑教会,使教会坚固之物,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殿”表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主的神性真理;在代表意义上,“殿”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殿”在至高意义上表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主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祂这话,是指着祂身体的殿说的。(约翰福音2:19, 21)
在新耶路撒冷内,我没有看见圣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看哪,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玛拉基书3:1)
我要向你的圣殿下拜。(诗篇138:2)
我仍要仰望你的圣殿,我的祷告达到你面前,进入你的圣殿。(约拿书 2:4, 7;哈巴谷书2:20)
耶和华或主的“圣殿”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下拜、仰望、祷告的对象是祂的神性人身,而不仅仅是殿,殿本身并不神圣。它之所以被称为“圣殿”,是因为“神圣”论及神性真理(173节)。使金子成圣的殿(马太福音23:16, 17)无非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在代表意义上,“殿”表主在天上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的声音从殿中传出。(以赛亚书66:6)
有大声音从天上的殿中出来。(启示录16:17)
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祂的约柜。(启示录11:19)
天上那存法柜的殿开了;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因神的荣耀,殿中充满了烟。(启示录 15:5-6, 8)
我求告耶和华,向我的神呼求;祂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诗篇18:6)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摆充满圣殿。(以赛亚书6:1)
“殿”表地上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圣洁的殿,已经遭火焚毁。(以赛亚书64:11)
我必震动万族,使这殿满了荣耀。这殿后来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 9)
主将要建立的教会在以西结书(40-48章)以“新圣殿”来描述,由“天使所测量的殿”(启示录11:1)来表示。其它经文中的也一样(如以赛亚书44:28;耶利米书7:2-4, 9-11;撒迦利亚书8:9)。
门徒来到耶稣跟前,把殿的建筑指给他看;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能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马太福音24:1, 2; 马可福音13:1-5;路加福音21:5-7)
此处的“殿”表如今的教会;“没有一块石头能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表教会的末了,那时,教会将没有任何真理留下。因为当门徒向主谈论圣殿时,主就预言了该教会的相继状态,甚至直到教会的末了,或“时代的末了”,“时代的末了”表教会的末期,便是今日。这一切由圣殿被毁,直到露出地基来代表。
“殿”表这三者,就是主、天上的教会和地上的教会,因为这三者合而为一,不可分割,因此其中一个若离了另一个就无法理解的。人若将地上的教会与天上的教会分开,并将这些与主分开,就不在真理之中。“殿”在此之所以表示天上的教会,是因为后面论述的是地上的教会(1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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