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当同时是属灵的时,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生活和实践仁爱是一样的。仁爱就是对邻舍的正确意愿,因而对他们的正确行为,或说希望邻舍好,因而善待他们;这也是道德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条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这也是道德生活的普遍律法,或说这条律法也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所有仁爱的作为或行为,并把它们与道德生活的作为或行为进行对比,会占用大量篇幅。就拿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的六条诫命来说明吧。每个人都清楚看到,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戒律。它们包括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可参看TCR 329-331节)。仁爱就是遵行所有这些诫命,这一点从保罗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因此,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仁爱是不对邻人作恶,所以仁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只出于外在人思考的人不禁想知道,第二块石版上的七条诫命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上以如此大的神迹颁布的;然而,它们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是民事司法的法律,因而在以色列人最近所来自的埃及也是如此,因为没有它们,任何国家都无法继续存在。但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它们不仅可以成为世俗社会的戒律,因而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可以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因而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因此,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也是与神作对。
8.(2)有一个普遍流注从神发出,并流入人们的灵魂,即:有一位神,祂是一。有一个从神进入人的流注,这一点从普遍的承认明显看出来,即:本身为良善,存在于人里面并由他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仁爱和一切信仰也都来自神。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也就是说,不能做属于仁爱和信仰的任何事。这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因为灵魂是人的至内在和至高的部分,来自神的流注进入那里,又从那里降至下面的事物,或更低的部分,并照着接受而赋予它们生命。诚然,要构成信仰的真理通过听流入,并以这种方式被植入灵魂下面的心智。但通过这些真理,人只是被预备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灵魂而来的流注;这种预备如何,接受就如何,属世信仰转化为属灵信仰也如何。
从神进入人们灵魂的这种流注激发这种观念:神是一,因为神性的一切,在总体和细节上都是神。由于神性的一切,或整个神性都连贯为一体,所以它必然在人里面激发一神观;随着人被神提升到天堂之光中,这种观念会日益得到强化。因为天使们在自己的光中无法强迫自己说出“诸神”这个词。甚至他们在说话时,在每句话的末尾都以节奏的一体或一个音符而结束;这完全是因为神是一的流注进入他们的灵魂。
尽管神是一的这种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但仍有很多人认为神的神性被分成了拥有相同本质的几个位格;其原因在于,当这种流注下降时,它滑入了与它不对应或不匹配的形式,流注照着接受它的形式而各不相同,正如发生在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臣民身上的情形。将生命赋予人和一切动物的神也一样;但正是接受者的形式决定了动物成为一个动物,人成为一个人。当人赋予他的心智以动物的形式时,同样的事会发生在他身上。从太阳进入各种树木的流注也是如此,只是这流注照着每种树的形式而不同;流入葡萄树的与流入荆棘的,是一样的;但如果一根荆棘被嫁接到一棵葡萄树上,那么流注就会倒转过来,或说发生变化,并照着荆棘的形式流动或行进。
这同样适用于矿物王国的臣民。流入石灰石的光和流入钻石的是一样的;但它在钻石中会传播,是透明的,但在石灰石中会熄灭,是不透明的。人类心智则照着它们的形式而经历变化,这些形式照着对神的信仰,同时照着来自祂的生命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它们因信仰一位神而变得透明,如天使一般;相反,它们因信仰数位神而变得黑暗,如野兽一般,信仰数位神与不信仰神几乎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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